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湛庐:南宋名臣刘汉弼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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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2-24 21:31:5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南宋名臣刘汉弼考

湛庐

(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)

刘汉弼(11881245),字正甫,上虞(今属浙江)人。曾任监察御史,左司谏,擢侍御史兼侍讲。《宋史》卷四○六有传。刘汉弼是南宋名臣,为言官期间,忠鲠端亮,敢触权贵,深受宋理宗信任。其卒后不数月,宰相杜范、起居舍人兼国子祭酒徐元杰也相继而逝,太学生、京学生为此数次伏阙上书,认为三人之死可疑,请求调查,闹出了一场风波。但是《宋史》中对他的记载过于简略且多有不确之处,程公许的《宋户部侍郎刘忠公墓志铭》(以下简称《墓志》)虽稍详,然多未标明仕履时间,可发之覆甚多,今综合正史、方志、家乘及其他材料,对其家世、行历、著述等略加考诠,以补史阙。


一、家世考

上虞刘氏世系,有系出彭城和系出中山两种说法。光绪二十年续修《[上虞]刘氏宗谱》(以下简称《宗谱》)卷首《世次图》录有《彭城世次图》,以为上虞刘氏系出汉高祖十三世孙刘茂,刘茂以前世居京兆,以后世居彭城;茂十一世孙为刘仁晦,仁晦第三子豳迁上虞;又据《宗谱》卷首明万历年间刘氏族人思炜所撰《刘氏宗支源流实录传》:豳“仕吴越肃王钱鏐,为将作监簿,左迁殿中丞,遂家于浙之上虞。”此为主彭城之说。《世次图》复录有《中山世次图》,以为上虞刘氏出汉高祖四世孙中山靖王刘胜后,传至晚唐为刘禹锡,禹锡后裔仁晦第三子豳迁上虞;又据《墓志》:刘氏系“汉中山靖王之后,其先居金华,九世祖仕吴越武肃王,为殿中丞,左迁象山令,道由上虞,因家焉。”此为主中山之说。《宗谱》虽本彭城系,但态度尚称客观,《世次图》后有按语:“两谱相校,传次未见一辙,代远年湮,渊源莫考,姑两存之,以俟参稽。《宗谱》也重在记载以刘豳为始祖迁上虞之后的事迹。


据《宗谱》,刘豳为刘氏一族始迁祖,也是刘汉弼的十世祖。豳四子:教、敬、德、度。度字安仁,为刘汉弼九世祖。度第六子少聪,出继教为嗣,少聪更名瑜,宋样符间进士,官秘书省校书郎,晚自号休宁居士,舍宅为智果寺,为刘汉弼八世祖。少聪第三子俨,官朝请郎,为刘汉弼七世祖。俨第二子纬,仕承议郎,为刘汉弼第六世祖。纬子镒,以孝谨闻,为刘汉弼五世祖,即高祖。镒次子邦义,又名平,字元衡,刻意学问,贡太学,为刘汉弼曾祖。邦义长子开,字见道,曾举进士,为刘汉弼祖父。开次子昌龄,字德远,登淳煕癸卯乡举,为刘汉弼父。昌龄子二:汉辅、汉弼。刘汉弼为上虞刘氏第十世,之后瓜瓞绵绵,家业时兴时衰,至晚清其南浔支系第二十九世刘镛三十世刘锦藻、三十一世刘承干时,又以商业和藏书事业名藻天下。


二、行历考

刘汉弼生卒年,据《墓志》可推知,其云“乙巳正月三日卒于台治之正寝……年五十有八”。则刘汉弼生于淳煕十五年戊申(1188),卒于淳祐五年乙巳(1245)甚明。《志》又载刘汉弼“生四岁而哭父”,《宋史》载其“生二岁而孤",《宗谱》卷一《祖迹备考》载其“三岁而孤"。考刘汉弼父昌龄年二十登淳熙癸卯(1183)乡举,卒年三十有八,卒当嘉泰元年(1201),时刘汉弼四岁。《宋史》、《墓志》、《宗谱》俱言母或太夫人“谢氏”抚教之,然据《宗谱)卷四《西派总世表》,昌龄配宣氏,继谢氏,《宋史》、《志》、《宗谱》俱未言“继母”,可知刘汉弼当为谢氏亲生。


《墓志》载刘汉弼“家贫……少长,课以经籍,能通大义,习举子艺业,敏赡绝出流辈。”又载其从乡先生庄简公嗣子李磐翁游,按李磬翁当指李光第五子李孟传(11361219),字文授,号磐溪,少师从朱熹,累官正议大夫,有《磬溪诗稿》等,《宋史》卷四○一有传。《宗谱》卷十三《孝义》载刘汉弼“笃于友爱,筑一室署曰‘棣斋’,与兄共处,饮食起居不少离,好事者画为连璧图”。此处刘汉弼与兄汉辅友爱逸事当在未出仕前,《宗谱》卷十二收南宋上虞知县赵希增祭刘汉弼文曰:“昉于家庭,依仁蹈义,事亲从兄,公于是时,冉闵颜曾。嘉定丁丑,集英天拱……”可为旁证。


《墓志》云刘汉弼“以书学冠嘉定丙子乡贡,明年奉召南省,庭策甲科第七人,调吉州教授。”可见其是以书学中嘉定九年(1216)乡举,嘉定十年(1217)中进土,授吉州教授。《宗谱》卷一《祖迹备考》指明其嘉定十年登吴潜榜第七名进土。宋史·宗宗本纪》载嘉定十年五月甲申,“赐礼部进士吴潜以下五百二十有三人及第、出身。”《宋史》本传云其“嘉定九年举进士”,不确。


吉州教授任后,《宋史》本传及《墓志》皆言其“历江西安抚司干官,监南岳庙、浙西提举茶盐司干官”。按三年而代的惯例,吉州教授任至嘉定十三年(1220),大约是年任江西安抚司干官。至于“监南岳庙、浙西提举茶盐司干官”的时间则不得而知,仅知嘉定十六年十ー月六日其寄禄官转为承奉郎(据《宗谱·勅诰》),端平三年(1236)正月召试馆阁时任浙西茶盐司干办公事(据〔宋]陈骙、佚名: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九,中华书局1998年版)。以后任职变迁较多,但多能据史料考明,简列如下:


端平三年正月召试馆职,二月二十ー日除儒林郎、秘书省正字。(《南宋馆阁续录)卷九、《宗谱·勅诰》)

嘉熙元年(1237)三月,迁校书郎。(《南末馆阁续录》卷九)

嘉熙二年(1238)三月,除秘书郎兼沂靖惠王府教授;闰四月为著作佐郎兼史馆校勘,寄禄官为通直郎;八月权考功员外郎;十二月迁著作郎。(《南宋馆阁续录》卷八、《宗谱·勅诰》)


嘉熙三年(1239)六月,为秘书省著作郎兼沂靖惠府教授,兼史馆校勘,兼权考功郎官,寄禄官迁转奉议郎(《宗谱·勅造》);九月辛巳,把明堂(《宋史·理宗本纪》),刘汉弼差充明堂大礼读册官(《墓志》),寄禄官转升承议郎(《宗谱·勅谐》);十一月二十五日,寄禄官转阶朝奉郎(《宗谱·勅诰》)。


嘉熙四年(1240)三月十九日,得缺替谢奕巽,权知嘉兴军府、兼管内劝农事、节制澉浦金山水军。(《宗谱·勅诰》)


淳祐二年(1242),召回为著作郎,兼兵部郎,改兼考功郎,寻真除为考功员外郎,兼崇政殿说书、编修国史、检讨实录(《墓志》),寄禄官阶朝请郎(《宗谱·勅诰》)。


淳祐三年(1243)三月初八日,因为理宗讲说金华圣贤仁义之说,古今治乱之迹”得体,特授监察御史兼崇政殿说书,寄禄官为朝奉大夫;七月二十四日,寄禄官转朝散大夫(《宗谱·勅诰》)。本年因劾叶贲,除太常寺少卿,力辞去职。《宋史》本传“以台纲久弛,疏三事,曰定规,正体统,远谋虑。首论给事中钱相巧于迎合,睥睨政地,直学士院吴愈不称其职,罢去之。又劾中书舍人濮斗南、左正言叶贲,疏留中不出。贲,松阳人,为时相史嵩之腹心。有使贲互按者,明日贲有他命,而汉弼由是去国。《墓志):“明日贲左迁螭,而公有少常之命,公力伸辞请,径绝江去。”


淳祐四年(1244),为朝散大夫主管建康府崇禧观(《宗谱·勅诰》),《墓志》在充劾叶贲去职后接云“后一年,始有崇禧之除”;九月二十八日,又特授直宝章阁、权知温州军州、兼管内劝农事;十月中旬,除太常少卿;十月二十日,理宗出右谏议大夫刘晋之、殿中侍御史王瓚、监察御史龚基先、胡清献,除刘汉弼为左司谏;十月二十三日,迁刘汉弼为侍御史(《宋史全文》卷三十三)。十一月十八日,以侍御史兼侍讲(《宗谱·勅诰》)。《宋史》本传据《墓志》剪栽此期事迹云:“及为侍御史,密奏曰:‘自古未有一日无宰相之朝,今虚相位已三月,尚可狐疑而不断乎?愿奋发英断,拔去阴邪,庶可转危而安;否则是非不两立,邪正不并进,陛下虽欲收召善类,不可得矣。臣闻富弼之起复,止于五请;蒋芾之起复,止于三请;今嵩之既六请矣,愿听其终丧,哌选贤臣,早定相位。’帝览纳,遂决。乃命范钟、杜范并相,百官举笏相庆,汉弼之力为多。又累章言金渊、郑起潜、陈荐、谢达、韩祥、濮斗南、王德明,皆畴昔托身私门,为之腹心,盘据要路,公论之所切齿者。至论马光祖夺情,总赋淮东,乃嵩之预为引例之地,乞勒令追服终丧,以补名教。”


淳祐五年(1245)正月三日,忧心国事,积劳成疾,卒于台端,谥曰“忠”。卒前,有旨除户部侍郎(《墓志》)。七月二十三日,理宗下诏优恤刘汉弼、徐元杰家。《宗谱·敕诰》载理宗诏文云:“朕励精思治,去佞任贤,时则有徐元杰快鸣阳之凤,继则有刘汉弼正触邪之豸,属方倚之为重,国人亦皆曰贤,何天不憗遗,夺我忠臣以往耶。汉弼有母而老,元杰有子而幼,大节相似,一贫亦同,肤甚悯之,可各赐官田五百亩,新楮五千缗赡给其家,以见怀贤不已之意。


三、著述考

刘汉弼著述,《宋史》及《墓志》皆未言,今人所编《全宋诗》及《全宋文》亦未有收录。然《宗谱》卷首载有宋人牟子才《户部侍郎刘汉弼谥议》一文,中云:“然征其行实,仅有岁月一纪,不过书爵位之践扬,记官资之升陟而已,其于文学行义则未之详。因记嘉熙间与修《中兴大典》,见公所修《宁宗实录初草》,事核文赡,整整有法度,每叹公笔削之严。既又问公所往来者,则言公天资融明,所蓄深厚,见于接物,则和平乐易,温然如春风和气之袭人身,及其敢言,则凌厉峻峭凛然如秋霜烈日之不可犯。子才又从公家得《奏议稿遗》。考之,凡圣君之过失,朝政之缺遗,边鄙之安危,生民之休戚,人才之消长,相业之污隆,兵财之多寡,和战之可否,帅权之分合,靡不尽言,与后来斧奸之疏同一鲠挺,非公而忘私,国而忘家,自靖自献、尽己之谓忠者能尔也耶。”据此可知嘉熙年间刘汉弼曾撰《宁宗实录初草》,又有《奏议稿遗》。


元人黄溍曾为刘汉弻奏议集作序,序云:“公殁迨今垂百年,曾孙德辉惧其遗编久且坠轶,探旧藏,得奏草及经筵所上辑语,附以馆职策,总二十有七篇,以授溍,使志诸篇末,庸俟后之秉史笔者。他诗文杂著,则别集存焉。”(《文献集》卷六《刘忠公奏议集序》)可见刘汉弼不仅有奏议,还有诗文杂著,不过黄溍所序的《刘忠公奏议集》仅二十七篇,应该比牟子才所云的《奏议稿遗》内容要少。这部奏议集明代尚流传于世,万历《上虞县志》就载有《忠公奏议二十七篇)(《浙江通志》卷二百五十二《经籍》),可惜今皆佚失,只能从《宋史》、《宋史全文》等中窥知片断。


《宗谱》卷十一《史传》附录有刘汉弼所撰《故中书舍人南丰先生曾公巩谥议》,是今日所见唯一完整的刘汉弼作品,后又附历代名人题,愈显宝贵。《谥议》真实性已为故宫博物院所藏刘汉弼手稿真迹确证,其全文已公开发表,此不赘。


原载:华南师范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 200910月第五期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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