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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友端:月林书院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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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9-5-13 15:56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月林书院记 潘友端.jpg

月林书院记

先君月林翁,尝作月林堂,以为适志之所,因以号月林叟。虑讲学之处未遂,命友端兄弟为之。淳熙戊申(1188)年,拓址于凤山之麓,构屋前后俱五楹,南向,东西耳房各五间。前崇耳十之三,后崇耳之半,耳崇丈有五尺。院之外缭以垣,垣之南肃以门。耳房之东,又为默成叔祖祠堂三间。是年冬,以落成告,先君为书“月林书院”额。


谓曰:世之课试之业,乃朝廷仕路,锐仕者,靡然争趋,骈丽青紫。有幸得之者,既得之,且弃之。况又无益于实践,士习之所以坏者,实阶于此。尝于岳麓石鼓修举书院,盖将以俟世之有志理学者,于此讲其所。未间,被召辞归,弗克终志。今作书院,俟我乡党之同志者,不以我适而有所事焉。


友端等承命恒惕,明年,张南轩、朱晦庵、吕东莱诸公讲道于此,因命列以沧洲精舍规仪。未暨,而先君已终。又始以沧洲精舍朱子规仪列于两壁,设先圣遗像。于中之一二士友,不以友端固陋而相质论。虽无所得,而于造次念虑之间,亦或有存旧之所学,且不芜废矣。


因以镇山庄田五十亩,为日久葺院之需,又以近院当稔田若干亩,资薪水之给仕进之心。于是乎纾先君立院兴学之志,斯为其少得矣。后人果能因是而举行之,庶几引长于不替也。


绍熙壬子(1192)三月吉 友端谨识


——据明抄本《潘氏族谱》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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