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十年前在庙下办幼托的先进事迹
师山庙下丰收的稻田
庙下是胜江公社的驻地,胜江公社坚持二十三年办好幼托的先进事迹,受到浙江省表彰,荣获省妇联“三八红旗先进集体”锦旗奖励。
胜江乡能在全省获此殊荣,从千百个公社中脱颖而出,非一朝一夕之故。所具有的团结友爱、奉献互助的集体主义精神,是与庙下历代的优秀传统是一脉相承的。
他们履行着崇高任务
——上虞胜江公社坚持二十三年办好托幼组织
《妇运情况》第三期(总24)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编印
1979年4月6日
上虞县胜江公社是全省托幼工作的模范单位,曾先后数次出席全国、省、地、县召开的妇幼卫生、托幼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会议。今年三月还荣获省妇联“三八红旗先进集体”的锦旗奖励。这个公社共十一个生产大队,从一九五六年起,做到队队办托儿所、幼儿班。全社已有托儿所二十二个、幼儿班十二个。婴幼儿入托入幼率达百分之九十以上。解放了大批妇女劳动力,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。二十三年来,他们大胆实践,不断前进,在巩固发展托幼组织方面,已经取得了可贵的成绩和经验。基本经验是四句话:党委重视,一支队伍,一套制度,政策落实。
一、把托幼工作列入党委的议事日程。
胜江公社党委通过学习马列、毛主席有关妇女解放和托幼工作的指示,进一步认识到妇女、儿童占人口的三分之二,是最大的群众工作,搞好托幼工作,这是关心群众生活,彻底解放妇女,更好地培养革命后代的大事,是实现新时期总任务,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工作。从而提高了持久抓这项工作的自觉性,切实加强了领导,列入议事日程。从公社到大队建立了专门领导小组,做到书记挂帅,全党动手,有人分管,专人负责,层层落实,持之以恒,及时总结推广经验,认真解决存在问题,促进工作健康发展。
同时,党委还做好有关部门的思想工作,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,切实担负应有的责任。妇女组织自觉地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,负责做好托幼组织的思想发动和组织工作;卫生部门把托幼卫生列为农业卫生革命的重要内容,积极宣传卫生科学知识,防治儿童疾病,搞好托幼保健指导;教育部门认真做好师资培训、教学辅导和幼儿体育指导等工作,促使幼儿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。各有关部门都指定专人负责,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,共同研究,统一规划,统一部署,分工协作,把工作落到实处。
二、建立一支思想红、业务精、作风好、干劲大的专业队伍。
这个公社托幼组织能够得到巩固发展,很重要一条是培养和建立一支由幼儿教师、保育员、赤脚医生组成的热爱本职的专业队伍。托幼组织按一比三十至四十配备幼儿教师,按一比三至四配备保育员。全社共有二十二名幼儿教师,八十四名保育员,还有二十四名赤脚医生专门负责托幼保健工作。公社党委加强对这支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,定期组织学习,了解情况,及时邦(帮)助解决困难,使她们热爱自己工作,在平凡的工作中作出不平凡的成绩。许多保育员是热爱社会主义,有实际经验的老妈妈和中年妇女。她们爱所如家,起早摸黑,辛勤劳动,为办好托幼组织作出了贡献。如东风大队黄杏花老妈妈,万恶的旧社会夺去了她的亲人,成了“五保户”。担任保育员以来,二十多年如一日,把入托的幼儿当做自己的子孙,热心照管。每逢雨天,不论是炎夏还是寒冬,她总是通宵达旦,把尿布烘干叠好,使幼儿都能换上干燥清洁的尿布,深受家长的赞扬。青年幼儿教师,为了教好幼儿唱歌、跳午(舞),向书本学,向先进单位学,在教育部门的培训、辅导下教育水平不断提高,使幼儿从小就受到德、智、体的良好教育,长知识长身体,为早出人材、快出人材打下基础。
胜江小学操场晒谷 三、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卫生保健制度。
托儿所、幼儿班是婴幼儿集中的地方,做好儿童保健工作更为重要。他们依靠专业医务工作者和赤脚医生,狠抓婴幼儿的保健工作,制订一套符合农村实际、切实可行的卫生制度。主要有:食具(碗、匙)、日用品(毛巾、手帕)自备专用;不喂生水,不吃生冷食物;幼儿食物专厨保管;小孩尿布勤换、勤洗、勤晒;给小孩勤洗脸、勤洗手、勤剪指甲以及卫生值日和定期卫生检查等制度。此外,赤脚医生和公社卫生院还定期给保育员和家长上卫生课,给保育员定期体格检查。公社卫生院和大队合作医疗站对每个婴幼儿,都建立了健康档案,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,发现疾病,及时治疗。由于坚持了这些制度,加强了儿童保健工作,有效地保障了婴幼儿的身体健康。几年来,没有发现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,在托婴幼儿没有一个死亡,做到生一个,活一个,壮一个,得到了广大社员的信任和支持。大家都愿意把孩子放在托幼组织里,家长安心参加集体生产劳动。群众高兴地说:过去有个毛毛头,好比千斤重担压心头,生产家务挂两头;现在孩子满月就进托儿所,心里无挂牵,革命生产劲头高。
庙下农民正在割稻
四、贯彻落实合理负担的经济政策。
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经济政策是搞好托幼工作的保证。托儿所和幼儿班的用房应高燥、空气流通、光线充足。我们就因陋就简,本着自力更生、勤俭节约的原则,由大队或生产队解决。所内一般公用的必要设备由集体添置,日常用品如食具、匙、毛巾等一律由家长自备。办所资金贯彻集体补助与家长合理负担的原则,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家长酌情实行减免。家长负担采取两种办法:一种是每天定分制,即一个小孩每天由家长负担半个工分;另一种是每年定分制,每个家长负担一百至一百二十个工分。入托婴幼儿半年或一年进行收分决算,其余不足部分由集体负担。这样既体现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,不使家长负担过重,又不使大队的非生产用工过多,影响社员收入。保育员的报酬,根据“按劳分配”的原则,也是两种办法,一是参照同等劳力定分,二是采取固定工分等级,农忙加分。这样做,社员满意,保育员的积极性也很高。
(上虞县妇联供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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