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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钟振荣
发表时间:2014-03-29 18:03:34

 

 

岭以孝闻话包娥   积芳斋主


孝闻岭,乃旧时虞北(横塘、驿亭甚至小越)到县城丰惠的必经之地;岭北势陡而坡短,岭南势缓而坡长。岭南山坳里,有村庄现名为孝丰村,盛产茶叶、杨梅、柿子和板栗。岭上白云朵朵,岭下溪流潺潺,村里炊烟袅袅,好一个乐居之所在!

孝闻岭与孝丰村的名字,都与一个女子有关;她就是上虞四孝娥之一的包娥。包娥虽没有曹娥那样声名远播,但却是上虞史上最早记载的孝妇。孝闻岭边,光绪初重修的包娥祠,其正门一联云:

“是岭捋清风,看花草绿惨红凄,想见毒手试小姑冤深沉海;

有祠留今日,听道途口碑额颂,比诸遗尸负乃父孝感动天。”

说的就是孝妇包娥堪与孝女曹娥媲美的生平事迹。

据《后汉书·孟尝传》记载,媳妇(包娥)对婆婆非常孝顺,婆婆老死,怀有前嫌的小姑子将嫂子告到衙门,诬告嫂子毒害婆婆;而县郡两级衙门均不加详察,媳妇被定为死罪。当时在会稽郡担任户曹史的上虞人孟尝获知冤情,向太守汇报详情,太守却不予理会,孟尝痛哭请求都无济于事,气得孟尝称病弃官,黯然而归。

媳妇冤死后,郡中连旱二年,官民苦苦求雨而不得。后来新太守殷丹到任,询问其故,孟尝再次为包娥陈冤说:“以前东海有个孝妇,感动上天致使三年大旱,于公(于定国的父亲)一句话,使得甘霖应时而降。因此该杀戮那诬告的人,以此来向冤魂谢罪,也许冤魂获得昭雪,及时雨或可以得降。”

殷丹就听从了孟尝的话,立刻刑戮那诬告女而祭寡妇坟,天应时而雨,当年得五谷丰登。孟尝因此而名声大噪,相继被推举为“孝廉”、“茂才”,后被拜为徐县县令,再升为合浦太守,才有了后来的“合浦珠还”那段佳话。

孝妇的冤案被平反后,她的孝行变得远近闻名;孝妇所在的村庄原来籍籍无名,人们只晓得那里有一条岭,于是将那地方称为孝闻岭。后来,村子的名字几经更迭,现在叫作孝丰村;而岭的名字却一直叫孝闻岭。

这位孝妇,就是包娥。据上虞县志(正统志)记载,包娥的父亲叫包全;而上虞县志(万历志)载,孝闻岭为汉时包全所居处。又根据乾隆二十六年(公元1761年)到任的上虞县令庄纶渭为重修包娥墓所作的《包孝妇歌》称,包全也是个当地有名的孝子,包娥乃“以孝继孝孝尤挚”。而1876年募资重修包娥祠的里人宋棠则称孝闻岭系汉时包娥宅,并称包娥“幼承严训,长适寒门”。

这里就有一系列问题,这孝闻岭究竟是包娥娘家所在,还是包娥夫家所在,抑或同为两者之所在?这孝闻岭以前叫什么名字、抑或无名?现在的孝丰村汉时又叫什么村?从目前能够得到的史料来看,这些问题尚无答案。此外,《后汉书·孟尝传》和明朝正统间及以后的上虞县志,均称包娥的婆婆为寿终正寝;而里人宋棠在他的《募修包娥祠启》和《湖东杂记》中均称包娥的婆婆为因病而死,但目前尚无旁证。值得一提的是,庄纶渭在《包孝妇歌》里,前称“姑老寿终”,而后又说“井今存,邑人称包井”,暗示婆婆的死因与这口井有关了;此处提到包井,则明显受到民间传说的影响;那么,当地民间对包娥一案又是怎么代代相传、口口相授的呢?

传说汉朝时,现在的孝闻岭下的孝丰村,住着一户人家,婆婆守寡、媳妇也守寡,家里很穷很穷,可是媳妇对婆婆相当孝顺;虽说日子艰难,但媳妇对婆婆的饮食起居照顾得无微不至。因此村里村外的乡亲都纷纷称赞这位孝顺的媳妇。这位媳妇名叫包娥,虽然年纪轻轻守寡,但矢志不改嫁,宁愿守着逐渐衰老的婆婆,种着几分薄地,养几只鸡鸭,节俭度日。而包娥的小姑子,看到自己的母亲与嫂子的关系比与亲生女儿还亲,不由心怀妒忌,因此平常很少来探望母亲,并暗暗对嫂子怀恨在心。

有一年夏天,婆婆生病了,非常想吃冻肉。包娥知道婆婆养病需要营养,可这大热天,红烧肉怎么才能结冻呢!这可难住了平日里聪明贤惠的媳妇了,她一整天闷闷不乐,走路时也低着头若有所思;当她经过的一口废弃已久的古井时,觉得有阴冷之风阵阵袭来,她顿时有了主意。包娥马上回家做了一碗红烧肉,放进竹篮子,在用一根长绳子系住竹篮,把它悄悄吊入井里去。过了两个时辰,包娥拎起竹篮子,发现红烧肉果然结冻了!包娥兴匆匆回家,婆婆美滋滋吃了冻肉睡下。

没想到,第二天早上,婆婆竟再也没有醒来。闻讯赶来的小姑子呼天抢地一番后,听说其母好好地就死了,这里肯定有蹊跷;于是就把嫂子告到了县衙,胡编乱造一通,说嫂子厌烦了伺候婆婆就把婆婆给毒死了!县太爷派人来验尸,果然发现老婆婆系中毒身亡,找出老婆婆吃剩的半碗冻肉,拿来喂狗,一个时辰不到狗就死了,于是县太爷认定是包娥下毒,毒死婆婆。可怜媳妇明知冤枉却有口难辩,徒呼冤枉,经不住百般刑罚,只好认罪画押。会稽太守也不加调查,就轻易地批了包娥的死罪。

行刑的地点就选在村边的岭上,这一天乌云遮住了太阳,岭上阴风飒飒、鸟鸣惨惨;行刑前,包娥对着围观的乡亲们大呼三声:冤枉!冤枉!冤枉!从此三年内上虞县连续大旱,人们求遍了附近的龙王,仍滴雨未降;一时流言四起,民怨沸腾。

新任县令听说后,觉得事出有因,或与包娥一案有关。于是,县令来到小山村实地踏勘,将案情前前后后、仔仔细细梳理了一遍,觉得这古井可能有些问题。县令命人烧了一碗红烧肉,吊入井中,过了两个时辰,将红烧肉吊起,红烧肉照样结冻,再将其中一块冻肉喂狗,狗又被毒死了,可见问题就出在这古井之中。

为了弄清底细,县令命人抽干井水,发现井底有一条世上罕见的麻将牌蛇。只见此蛇的花纹为一张张麻将牌,筒、索、万等花式齐全,也不知修炼了多少年,反正当时还缺二张牌;如果此蛇将整付牌修全,就将变成妖怪,出来危害一方百姓。于是案情大白,包娥的婆婆系死于蛇毒无疑。新县令为这位孝顺媳妇平反了冤案,并举行了隆重的祭坟仪式,天应时而雨,持续三年的旱情得以解除。

新县令为民斩除蛇妖,但事情的起因终究归功于包娥,于是将那古井命名为“包井”(奇怪的是自从除了蛇妖后,井水又恢复了甘甜清洌);为了表彰包娥的孝行,又将当年媳妇杀头的岭改名为“孝闻岭”。而包娥墓所在的山,被称为“包姑山”;包姑山一侧有一山坳名为“苦竹岙”,岙中竹子实芯,竹笋味甚苦、不能食用,当地人说那是因为包娥心里有苦说不出的缘故。后来人们为了永久纪念包娥,就奏请朝廷专门修建了“包娥祠”,定期祭祀。

史载的包娥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,而民间传说却将一个有血有泪的孝妇包娥呈现给我们。千百年来,孝妇包娥的品格,潜移默化地滋润着这一方百姓的心田,开出无数纯朴崇孝的人伦之花。在崇尚孝道的上虞,不论是包娥、还是与包娥同时代的、投江寻父的曹娥,还是宋代舍身救祖的朱娥以及明代替父兄伸冤的诸娥,无不受到人们的敬仰与爱戴。正如我高从祖宋棠1876年在他的《募修包娥祠启》里、开宗明义地说到:“盖闻高邑留祠、花产白莲之种,娥江崇祀、碑镌黄绢之词;莫不辉庙宇于丹青,焕亭台之金碧。”如今,孝文化资源已成为上虞特有的地域文化资源;而“孝道”理应作为上虞重要的人文精神加以大肆宣扬、深入传播。

 

 

 

[此帖子已被 钟振荣 在 2014-3-29 18:15:23 编辑过]


作者:钟振荣
发表时间:2014-03-29 18:25:15

 

 

有关包娥的资料   积芳斋主


一、《后汉书·孟尝》:孟尝字伯周,会稽上虞人也。少修操行,仕郡为户曹史。上虞有寡妇至孝,养姑。姑年老寿终,夫娣先怀嫌忌,乃诬厌苦供养,加鸩其母,列讼县庭。郡不加寻察,遂结竟其罪。尝先知枉状,备言之于太守,太守不为理。尝哀泣外门,因谢病去,妇竟冤死。自是郡中连旱二年,祷请无所获。后太守殷丹到官,访问其故,尝诣府具陈寡妇冤诬之事。因曰:“昔东海孝妇,感天致旱,于公一言,甘泽时降。宜戮讼者,以谢冤魂,庶幽枉获申,时雨可期。”丹从之,即刑讼女而祭妇墓,天应澍雨,谷稼以登。

《汉书·于定国传》:于公,汉朝郯人(今山东省郯城县),是宣帝时丞相于定国的父亲,为县衙掌理狱讼的官吏,判断狱讼公平允当,被判的人,莫不心服口服,毫无怨恨。

东海有孝妇名周青,年少守寡,没有儿子,事奉婆婆恭敬孝顺,婆婆劝她改嫁,孝妇始终不肯,婆婆曾对邻居说:“我的媳妇事奉我孝顺勤苦,可怜她无子守寡,为了我耽误终身幸福,我年老了,长久托累于她,心中实在不忍,不知如何是好?”于是自杀而死,其女不明实情,诬告孝妇,杀死其母,太守逮捕孝妇严加烤打审问,孝妇不堪重刑,被迫含冤认罪,狱案已成文书具备,送到官府,于公据理为孝妇昭雪,太守不听,于公极力争论不能得,于是抱着已成的狱案文书,痛哭于官府上。太守不理,竟然判处孝妇死刑。

孝妇死后,东海郡内,枯旱三年不雨,五谷不熟。后来新任太守到任,询问原故,于公又为孝妇洗雪冤情,太守占卜得知原故,于是亲自祭祀孝妇坟墓,并作表颂扬立碑于墓,天立时大雨,当年东海郡,便得丰收。

二、庄纶渭,字对樵,号苇塘,武进人。乾隆壬戍进士,官宁州知州。有《问义轩诗钞》。乾隆二十六年(1761年)到二十八年任上虞县令。

庄纶渭《包孝妇歌》:

吁嗟乎!予于役过孝闻岭,喟然太息而低徊;

镜峦双、青春颓,华黍代、冰霜摧,心誓井水去尘埃。

姑老寿终、姑女奚疑哉!诬鸩冤狱胡为来?

恐伤姑心不忍剖,甘蹈白刃沈阴霾。

于是上天怒不止,旱成三年灾。

吏再陈冤太守理,罪人斯得兴云雷;

大雨滂沱润四野,孝娥心迹光昭回。

虽死能令众胆落,宇宙生气为之开;

笑从夫婿游地下,人间黄鹄歌空哀;

至今岭头魂魄毅,碧血猿鸟鸣蒿莱;

姓氏当与东海比,北宫孝养何能偕。

闻之东汉包全女,全以孝闻萌根荄。

以孝继孝孝尤挚,曹娥终古相追陪。

风雷不外一诚格,金藤玉井千秋垂(井至今存,邑人称包井)。

我为扩其址而崇其台(坟外地邑人辗转售卖、余捐奉赎还),更买青松三万栽,俾兹孝娥之墓长崔嵬!

三、石荡以南乃孝闻岭矣,岭系汉时包娥宅。娥孝于姑,姑病卒,女弟怀夙嫌,巫娥以鸩毒致姑死,枉法受诛,阅二年不雨,里人孟尝白诸太守,冤始雪。前朝悯其孝,饬立专祠,岁命守土官祀焉,迄今罔替其事迹。先君子齐云公曾书以额诸楣,后祠坍塌,丙子(1876年)议重修,余董其事,丹青黝垩(黝垩者,黑与白也)、焕然一新,并撰其楹联,云:“是岭埒清风、看花草绿惨红凄,想见毒手试小姑冤深沉海;有祠留今日、听道途口碑额颂,比诸遗尸负乃父孝感动天。” (宋棠《湖东杂记》)

四、上虞县志(光绪志)校续——列女传:包娥

东汉中叶,孟尝在郡任户曹吏时,上虞有寡妇精心赡养婆婆终老,却被其夫之妹诬为“厌苦供养,加鸩其母”,县郡不加辨别即据此定为死罪。孟尝把所察冤情据实告知郡守,太守不理,遂称病去职。俟新太守到任,孟尝再为陈冤,错冤始纠。(据《后汉书·孟尝传》)

孝妇包全女(据正统志)至孝养姑,姑年老寿终,夫女弟先怀嫌忌,乃诬妇“厌苦供养,加鸩其母”,列讼县庭,郡不加巡察,遂结竟其罪。孟尝时为郡吏,先知枉状,备言之于太守,太守不为理,尝哀泣外门,因谢病去。妇竟冤死。自是郡中连旱二年,祷请无所获。后太守殷丹到官访问其故,尝诣府,具陈寡妇冤诬之事因,曰:“昔东海孝妇感天致旱,于公一言,甘泽时降;宜戮讼者以谢冤魂,庶幽枉获申,时雨可期。”丹从之,即刑讼女而祭妇墓,天应澍雨,谷稼以登(据后汉书·孟尝传),因以所居称孝闻岭。(据万历志)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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