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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钟振荣
发表时间:2017-11-29 11:10:02

 

 

 

潘良贵记录:

 

明朝兵团土地被霸占的恶性事件

 

开心阁主人


 

潘良贵,字汝思,上虞崧厦潘家人,明嘉靖己未进士,曾任获嘉知县。一天,潘良贵碰到一件好奇的事情,几位获嘉屯的军人来请他写一篇文章,说是要表彰前任李太守,已经在县治西旁造了三间房子,李太守的像都塑好了,就差请潘大人写一篇精彩的文章,刻在石碑上,作为纪念李太守的纪念碑。

前任李太守去任都已经五年了,现在再买地造祠纪念他,潘良贵一时不明白,就问:“李太守对你有什么恩德?你要这样纪念他啊?”

为首的屯营军人叫余崔楫(jí),跪地向前对潘良贵说:“获嘉县旧有宁山卫屯七十二营,每军水田十亩。但从成化年以来,岁久法废,军人多有逃亡,而其田为强暴者所霸占,甚至有一军霸占数十份者。李太守一上任,即审知其弊,为之访查而清理之。在百户长冯伦名下,清出田地一千三百多亩。李太守召我们来,把田还给了我们,让我们始得有田可种,衣食无忧,而有室家之乐,所以我们要纪念他啊!”

潘良贵说:“这只是你们的一家之私呀,我怎么写写呢?”

后来潘良贵往来郡中,许多人都告诉他,前前任范太守非常贤明,而前任太守李公能继承范公的良法制度,遂使得当时百姓念念不忘!

潘良贵这才知余崔楫为李太守造纪念堂,并不是一己之私,而是当地百姓对好官爱戴的一种体现。如果没有象范公、李公这样的好官,强暴者为所欲为,百姓真是没有活路了。潘良贵大为感动!于是召来余崔楫等人,为他们挥笔写下了一篇传世的纪念文章,刻在石碑上,并作颂曰:

“公之来兮,作则乎前人。

公之去兮,起思于细氓。

县治之旁,有峨斯堂。

像公其中,以识不忘。

参耶武耶,千载相望。”

 

附 潘良贵所作原文:

 

卫郡守李公生祠记

前太守李公去任之五年,为嘉靖壬戌。获嘉屯营军余崔楫(jí)等相与买地于邑治之西旁,构堂三楹,塑公像于其中而祠之,且请予文以表诸石。予曰:“李公何德于汝,而汝祠之耶?”楫等跪而前曰:“获嘉县旧有宁山卫屯七十二营,每军水田十亩。成化以来,岁久法废,军多逃亡,而其田为强暴者所兼并,至有一军占数十分者。公下车即审知其弊,为之访查而清理之。百户冯伦下清出田十三顷有奇,召楫等给还之,楫等始得归业,而有室家之乐,是以祠之。”予曰:“此汝等一家之私耶,予何以文?”

后予往来郡中,郡中士夫往往为予道旧太守范公之贤,以为古之遗爱。又曰:“范公贤矣,然非得李公继之,则其贤虽盛而弗传。”予曰:“何?”曰:“李公之继范公而为政也,凡范公所行,一遵而行之,无所变更。是以十余年来,民得休息而不苦于繁扰者,二公之力也。”予读《汉史》,见曹参继萧何为相,悉遵何约束,而民载其清净。何武为京兆尹,守法尽公,所至无赫赫名,而去后常见思。心窃慕之。

夫李公能厘数十年之积弊,而一旦夺彼以与此,其才与力岂不足以有为者,而规规然守前人之法而行之,则其不炫能,不矜名,知体要而不欲为胶胶扰扰也,可知矣。又楫等之立祠,不在于其见任之日,与其方去之时,而在于其既去数年之后,则其在任时无赫赫之名也,又可知矣。然则楫等之祠,虽一家之私,而实舆人之愿也,是不可以书户。遂呼楫等,书以畀之,俾刻石焉。

并系以颂曰:“公之来兮,作则乎前人。公之去兮,起思于细氓。县治之旁,有峨斯堂。像公其中,以识不忘。参耶武耶,千载相望。”

公名心学,号检庵,凤阳之临淮人,登嘉靖丁未进士,由户部郎出守卫辉,今任云南藩司大参。范公名充浊,直隶霸州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[此帖子已被 钟振荣 在 2017-11-29 11:13:12 编辑过]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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