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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钟振荣
发表时间:2017-11-29 13:51:02

 

 

 

卫郡守李公生祠记

 

明·潘良贵



 

前太守李公去任之五年,为嘉靖壬戌。获嘉屯营军余崔楫(jí)等相与买地于邑治之西旁,构堂三楹,塑公像于其中而祠之,且请予文以表诸石。予曰:“李公何德于汝,而汝祠之耶?”楫等跪而前曰:“获嘉县旧有宁山卫屯七十二营,每军水田十亩。成化以来,岁久法废,军多逃亡,而其田为强暴者所兼并,至有一军占数十分者。公下车即审知其弊,为之访查而清理之。百户冯伦下清出田十三顷有奇,召楫等给还之,楫等始得归业,而有室家之乐,是以祠之。”予曰:“此汝等一家之私耶,予何以文?”

后予往来郡中,郡中士夫往往为予道旧太守范公之贤,以为古之遗爱。又曰:“范公贤矣,然非得李公继之,则其贤虽盛而弗传。”予曰:“何?”曰:“李公之继范公而为政也,凡范公所行,一遵而行之,无所变更。是以十余年来,民得休息而不苦于繁扰者,二公之力也。”予读《汉史》,见曹参继萧何为相,悉遵何约束,而民载其清净。何武为京兆尹,守法尽公,所至无赫赫名,而去后常见思。心窃慕之。

夫李公能厘数十年之积弊,而一旦夺彼以与此,其才与力岂不足以有为者,而规规然守前人之法而行之,则其不炫能,不矜名,知体要而不欲为胶胶扰扰也,可知矣。又楫等之立祠,不在于其见任之日,与其方去之时,而在于其既去数年之后,则其在任时无赫赫之名也,又可知矣。然则楫等之祠,虽一家之私,而实舆人之愿也,是不可以书户。遂呼楫等,书以畀之,俾刻石焉。

并系以颂曰:“公之来兮,作则乎前人。公之去兮,起思于细氓。县治之旁,有峨斯堂。像公其中,以识不忘。参耶武耶,千载相望。”

公名心学,号检庵,凤阳之临淮人,登嘉靖丁未进士,由户部郎出守卫辉,今任云南藩司大参。范公名充浊,直隶霸州人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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