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,不仅美联储是私有股份制度的中央银行,作为配套的美国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(IRS) 也是一个私有的商业金融机构。研究指出,IRS是一个注册于波多黎各的离岸公司(参看:http://www.supremelaw.org/sls/31answers.htm)。其幕后股东无从知晓。美国国税局,不是美国政府下辖的文官部门。它的性质如同其名字中所显示的——是国家收入服务机构,它虽挂在美国财政部之下,本身却不是一个政府机构,而是一个受雇于联邦政府的私人公司。它的主要职能是收取美国公民的个人所得税,然后直接转移到幕后的股东和老板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