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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老子》第三十六章说:
“柔弱胜刚强,鱼不可脱于渊,国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”。
韩非解释说:
“势重者,人君之渊也。君人者,势重于人臣之间,失则不可复得也”。“故曰:鱼不可脱于深渊”。
韩非把权势当作了深渊,认为人君只要抓住了权势不放,就可以不致于“邦亡身死”了。
其实,老子治国重道德而轻权势,老子以“渊”喻“道”,“鱼不可脱于渊”,是指:人不可失于道。行合于道才能安,若人君行不合道,虽紧握权势,照样倾覆。纣之亡,秦之灭,非势不重,失道故也。 老子所推崇的是上古的王道,而不是后世的霸道.
再看下文,韩非说:
“赏罚者,邦之利器也,在君则制臣,在臣则胜君”。“故曰:邦之利器,不可以示人”。
韩非把“赏罚”当成“国之利器”,好象君臣都要抢这一把“利器”,君抢到了则君强,臣抢到了则臣强,这君臣犹如敌国一般,不知是怎么搞的?哪君为何要用不忠之臣?可见其君亦已昏矣!其君既昏,这“利器”还能保么?如君不昏,“举直措诸枉”可也,还要与臣抢来抢去抢什么?君臣二心,还谈什么治国?
其实,这一句韩非又误解了,老子治国以德为本,哪会教人舍德而去抢夺权柄的?这“利器”的确是指刑罚之具,“不可以示人”,是指:不可以严刑酷法治民,而应该“为政以德”。如一味任用严刑酷法以威民,而不“为政以德”。等到怨积难解,民怨沸腾,“民不畏死,奈何以死惧之”?秦之前辙可鉴焉。
老子的这三句话中,首句本已点明:“柔弱胜刚强”。意即:“为政以德”胜于严刑酷法。可叹韩非舍前句于不顾,便把那“权势”轻易替换了“道德”,于是把老子硬是捧上了“法家祖师”的宝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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