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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熹在浙东赈灾弹劾贪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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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0-3-16 14:52:2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朱熹1.jpg

朱熹在浙东赈灾弹劾贪官

傅小凡

淳熙八年,即公元1181年九月,皇帝任命朱熹为浙东提举,任命下达之后,要求朱熹立刻上任,不得有误。为什么这么着急呢?原因很简单:浙东地区发生了特大水灾,灾情十分严重。新任宰相王淮看中了朱熹的工作能力,推荐朱熹前往浙东赈济灾荒,皇帝立刻表示同意。大家可能会有疑问:朱熹不就是一位学者、老师嘛,他哪里会有赈济灾荒的工作能力呢?


原来啊,在淳熙五年,即公元1178年,朱熹担任南康军,今江西星子县知军的时候,赶上了一场特大的旱灾,从五月到七月一滴雨未下,田土龟裂,禾苗焦枯,人心惶惶。朱熹在给黄干的信中描述这次灾情说:这一带今年的旱情让人生畏啊,一望数十里的农田颗粒无收。“恶政所招,无可言者,然不敢不究心措置。”(朱熹:《晦庵续集》卷一)意思是,天灾往往是腐败政治所导致的结果,对此我无话可说,但是还必须认真想办法应对灾难。那么,面对如此严重的自然灾害,朱熹都采取了什么措施呢?具体说来,主要有两项:其一,要求朝廷减免税赋;其二,想尽办法赈济灾民。比如,上奏朝廷批准,将军粮用来赈济灾民;同时,想方设法筹集粮食,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。


通过朱熹的艰苦努力,赈济工作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,帮助饥民度过年关与春荒,使南康军没有出现饿死人的情况。就连一向不看好朱熹的皇帝赵眘,也承认朱熹赈济灾荒的成绩,觉得这些成绩完全可以显示皇恩浩荡,于是决定要犒赏朱熹,并且要给朱熹升官。


就在这个时候,浙东地区发生特大水灾,宰相王淮推荐朱熹去赈济灾荒,皇帝立刻表示同意。可是,这哪里是升官,完全是临危受命,这样的官,对那些以发财为目的的人来说,避之唯恐不及。可是,朱熹却欣然前往,决心到浙东地区救百姓于水火。


可是,当朱熹到达浙东灾区的时候,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。朱熹立刻给皇帝上书,描述了他所目睹到的灾荒惨景。朱熹说:自入秋以来,百姓卖田拆屋,砍伐自家山林,甚至卖妻卖子卖耕牛,而且根本不问价格,只要能够出手就行。有人想把家里值钱的东西当了,可是当铺没有钱收当;有人想借钱度荒,可是有钱人如今也拿不出钱;工匠的手艺无处可用,商贩手里没货可卖。河里的鱼虾,都被竭泽而渔;地里的野菜,都被连根挖尽;上百万的百姓,饥寒交迫,朝不保夕。很多饥民衣不遮体,面无人色,他们呼号着到处流浪,扶老携幼,成群结队。这种惨状,谁见了都会感到心痛。


朱熹在经过衢州、婺州和绍兴时,详细了解了各郡灾情,加上他在南康军赈灾的经验,对如何在浙东地区赈灾已经胸有成竹。但是,在具体实施救灾措施之前,朱熹要求面见皇上,他需要得到皇帝的全力支持。由于皇帝赵眘对朱熹赈灾寄予厚望,因此亲自召见了朱熹。朱熹向皇帝赵眘陈述了自己赈荒的具体办法和要求,并且得到了皇帝口头上的应允。这样一来,朱熹到灾区就有了救灾“钦差”的身份,这就使得朱熹的救灾成功有了更大的可能性。


其实,说起赈灾也简单,用朱熹的话说就是:“蠲除税租,禁止苛扰,激劝上户。”(朱熹:《晦庵集》卷二十一)意思是,减免百姓的税赋,禁止官府用苛捐杂税扰民,鼓励有钱人拿出存粮平价卖给饥民。当然,还必须下拨救灾的钱粮。要做到这些必须得到皇帝的支持。因此,朱熹不断向皇帝上奏,要求皇帝兑现承诺,给灾区发放救灾的钱粮。但是,朱熹这些完全合理的请求,朝廷几乎一条也不准许。


与此同时,地方官吏在朝廷严令下依旧在催交赋税。朱熹提醒皇帝,如果不免除赋税,百姓根本无法度过这场灾害,而且尖锐对皇帝指出,这场灾荒小半是天灾,大半是人祸,自然灾害未必能够饿死人,可是,朝廷的催逼赋税,却使饥民纷纷逃亡,饿殍遍野。杯水车薪的赈济粮,同凶狠的催逼赋税相比微不足道。


可是,让朱熹万万没有料到的是,朝廷不但不减少赋税,而且皇帝当着朱熹的面承诺的条件一件也不兑现。最后,经过朱熹反复上书要求,皇帝才下拨他曾经答应的救济款,可是,原本答应的是二百万贯,最后只给了三十万贯了事。


这三十万贯钱虽然少,但还不能当饭吃啊,朱熹还得想法把它们变成粮食去赈济灾民。一方面,朱熹雇人到粮食丰收的地区去收购粮食,另一方面,以承诺授予官职的办法,鼓励富户将存米平价出售,甚至无偿赈济灾民。同时,以严刑峻法打击地方豪强和奸商囤积居奇,抢购平价赈济粮的行为。


这样一来,朱熹几乎把有钱人都得罪了,为什么呢?因为,一方面,朱熹为了保证有限的赈济款能够买到更多的粮食,严厉打击奸商、贪官污吏和权贵豪强趁灾荒中饱私囊的恶行;另一方面,皇帝赵眘不但在救济款上不守承诺,大打了折扣,而且对捐献粮食的人给官作的承诺也不兑现。这样一来,那些把粮食拿出来,却没有得到官做的豪富们,就把一腔怨恨全发泄到朱熹头上。结果朱熹到浙东担任提举不到三个月,就已经处在一片谩骂声中。


朱熹在浙东赈荒的所作所为,不但得罪了几乎所有的即得利益者,也同朝廷这次赈灾的目的越来越偏离,最后完全走到与朝廷对立的一面去了,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:


第一,从赈灾走向改革弊端。


在这次赈济灾荒的过程中,朝廷的目标只是赈济灾民,可是,朱熹却要挽救整个衰败的社会。朱熹在给皇帝的奏章中,明确提出了“革弊救民”(朱熹:《晦庵集》卷二十一)的主张,也就是改革社会弊端,才能救民于水火。


朱熹走向与朝廷对立面的第二个表现,抨击重大的社会问题。


朱熹把目光从救灾问题,逐渐深入到经济体制,甚至政治制度方面的问题。朱熹在赈济灾民、呼吁减免赋税的努力中,遇到重重的阻力,使得他不得不将目光转向社会制度的弊端上,因此朱熹接连上书抨击朝廷的各项制度,尤其是税收和劳役等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制度弊端。


最后,朱熹与朝廷内外全面对立。


朱熹这些意见和建议,触及到了封建制度的要害,虽然朱熹绝对没有也不可能有反封建制度的自觉,但是以关心百姓疾苦为己任的朱熹,必然会沿着这个方向进一步深入,使得朱熹同朝廷大臣、州县官吏和地方豪强处于全面对立的状态。而这种对立状态的集中表现,就是朱熹六次给朝廷上书,弹劾时任浙江台州知府的唐仲友。


其实,朱熹与唐仲友之间并没有个人恩怨。朱熹将弹劾的目标指向所有贪官污吏。为什么呢?因为,朱熹在赈灾的过程中,发现赈灾最大的困难不是灾情严重,而是人祸横行。按照惯例,朱熹作为这次赈灾的钦差大臣,只需要坐镇在绍兴提举司发号施令,把救济灾荒的钱粮分拨到各州就算完成任务了。至于各州县官吏如何中饱私囊,灾民是否真正得到实惠,完全可以视而不见,充耳不闻。但是,朱熹办事太认真,他非要下到各州各县去实地巡视,了解赈灾措施落实的详细情况。这样一来,南宋时期社会最丑恶的一面就展现在朱熹面前。


淳熙九年,即公元1182年一月到二月,朱熹第一次到基层巡视。他从绍兴到婺州,从婺州再到衢州,一路巡视下来发现,由于贪官污吏和恶霸豪强作祟,尽管钱粮不断下拨,但是,乡间依然处处饥殣相望,有的一村断炊,有的全家无粮。他发现自己的赈荒措施几乎没有一条能得到顺利施行。朱熹面对这种情况,不得不下决心打击和惩办贪官污吏和恶霸豪强。


朱熹首先上疏弹劾的是绍兴兵马都监贾佑,罪名是“不如实上报饥民”。可是,随着朱熹深入到各灾区之后发现,不如实上报饥民居然是普遍存在的现象。仅朱熹在会稽、山阴两县就查出漏报饥民二十五万多人。如此多的漏报灾民,自然得不到足够的救济粮,他们只能饿死在逃难的路上。按理说,地方官员应该多报灾民才对,这样岂不可以领取到更多的救济粮吗?那么,怎么会发生少报饥民的现象呢?经过调查朱熹发现,这完全是地方官员工作懈怠,玩忽职守,根本不把饥民的生命放在心上,草菅人命的结果。


朱熹第二个弹劾的贪官叫密克勤。这个密克勤大量侵吞朝廷下拨的赈济米,然后将谷糠与泥土拌在粮食里,用小斗量米赈给灾民。办事极其认真的朱熹发现问题之后,便对发放的赈灾粮亲自抽样检查,结果发现,一石米就少了九升,一斗米中可以筛出泥土一升二合,糠一升一合。一万三千石的赈济粮居然少了四千一百六十石,将近三分之一被这个密克勤中饱私囊了。


朱熹第三个弹劾的贪官是衢州守李峄,原因是上报灾情不实,在特大水灾之后,李峄居然谎报说,百姓不缺粮食,也没有出现流离失所的现象。遍地都是因饥饿而死的灾民,可是这位李峄依然派人到各县催逼赋税,而朱熹拨给衢州的六万石救济米,他一粒也没有下拨到各县。受灾百姓痛苦不堪,四出外逃,许多最贫困的百姓,因饥寒交迫而死。


可是,朱熹在巡历中的这些弹劾,不仅没有起到什么作用,反而给自己惹来了一身的麻烦。腐败的封建王朝就是一张官官相护的关系网。朱熹所弹劾的这些官吏在朝中都有靠山,否则他们也不敢如此胆大妄为。因此,朱熹的弹劾根本打不破这张官网。朱熹的确是有职无权,皇帝赵眘许给他的只是空头的弹劾权,而惩处权则掌握在朝廷手中。只要朝廷不同意,朱熹的弹劾就根本无法触动这些贪官,相反却引来他们对朱熹的憎恶。


就在朱熹上书弹劾这帮子贪官的时候,浙东各州又发生了少有的旱灾、蝗灾,紧接着瘟疫四处蔓延,灾难来势凶猛。朱熹一面不断上奏朝廷蠲免各种赋税,同时决定第二次巡历浙江各州。


当朱熹到达浙江台州的时候,却见到了一幅让他十分震惊的景象。整个台州的旱情非常严重,却看不到赈荒救灾的任何迹象,百姓受灾的情况极其悲惨。可是,台州知府唐仲友依然下令催缴税粮和苛捐杂税。朱熹立刻给朝廷上奏,请求免去台州的赋税,并且请求给台州拨款兴修水利,以彻底解决台州的干旱问题。与此同时,朱熹连续给朝廷上了二道奏书,弹劾台州知府唐仲友:在自然灾害如此严重的情况下,不但不救灾反而逼百姓缴粮纳税,根本不顾百姓的死活。朱熹到达台州之后,经过一番调查了解,掌握了充分的证据,向朝廷上了第三道奏书,对唐仲友的罪行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揭露。概括起来大致有四项罪名:


第一,盘剥百姓。


唐仲友盘剥百姓的手段,可谓无所不用其极。比如,淳熙八年,朝廷要求百姓用糙米上交秋苗税,唐仲友采用加倍收取损耗的办法,很快就完成了朝廷下达的税收任务。朝廷下达的指标虽然完成了,但是很多百姓家还没有上缴秋苗税,于是唐仲友就要求未上缴秋苗税的民户,将应该缴纳的糙米折成现金上交,可是糙米在市场上卖不出去,百姓只好贱价将好米出售,换成现金上交秋苗税。这样一来,唐仲友以随意提高百姓上税额度的方式,将上缴国库之后的差额中饱私囊。并且将糙米变成现金。


再比如,唐仲友利用手中的权力,以政府的名义专营酒业,可是利润却完全归入自己的腰包。同时,不准民间百姓造酒,犯者不论轻重一律没收资产,打入囚牢,两年中竟有二千多家百姓破产,一百多人死于狱中。

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第二项罪名,贪污公款。


唐仲友在贪污公款方面,手段极其低下,根本不在账目做文章,直接委任自己的心腹掌管州政府的公款,随意盗用。有的时候还找个借口,比如,要采购材料,从公库支出二万贯;有的时候以“移寄他库”为名,将政府公款十余万贯全部贪污。有的时候,根本不需要借口,直接派几个心腹,将公库里钱款装入竹笼偷偷搬进私宅,最后运往唐仲友在金华的老家。唐仲友就是通过这些手段,先后盗窃了十几万贯的公款。


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第三项罪名,结党营私。


唐仲友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,就是因为朝廷有人支持他。那么这个人是谁呢?不是别人,正是当朝宰相王淮。那么,王淮为什么支持唐仲友这样的贪官呢?因为,唐仲友的弟弟娶了王淮的妹妹,他们俩是亲家兄弟。因此王淮成了唐仲友在朝中最大的保护伞。唐仲友不但朝里有人,而且在台州地方建立起自己的个人势力。比如,唐仲友的三个儿子、外甥、侄子、表弟以及小舅子,都在台州政府担任官职,不但索贿受贿,甚至掌握生杀予夺大权。唐仲友培植的私党更是盘根错节,州官县吏几乎全是他的心腹打手,得力干将。整个台州已经被唐仲友经营成他的独立王国。


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第四项罪名,私占营妓。


所谓“营妓”也称“军妓”,就是中国古代随军为将士服务的妓女,必须强调的是,中国古代妓女有清浊之分。清者,只卖艺不卖身。随军营妓属于清者,她们用歌舞表演鼓舞士气,只献艺不献身。不过,她们的身份属于军队而没有人身自由,既所谓“在籍”。可是,唐仲友利用手中的权力,先将天台军营中的营妓霸占,让她们成为唐氏父子四人的专利品。后来又偷偷为她们“落籍”,就是解除军妓身份成为普通平民,然后将她们据为己有。在这些营妓当中,就包括前面我们提到的胡丽娘的母亲严蕊。


面对朱熹的弹劾,王淮之流不惜调动一切力量起来保护唐仲友。那么,王淮是怎么保护唐仲友的呢?首先,王淮将朱熹的三次弹劾书全部扣下,隐匿不报。与此同时,朝中的王淮党纷纷出面,推荐唐仲友。以什么理由推荐呢?就是吹嘘唐仲友的所谓“善政”。举的例子就是唐仲友在台州建造了中津桥,这座桥的确是唐仲友主持建造的,可是,他将桥建成之后,在桥上设卡收费,这座桥成了唐仲友的生财之道。可是,唐仲友却因此被举荐为江西提刑,也就是江西省专门负责司法工作的官员。


面对朝廷内外对唐仲友一片举荐和赞美声,朱熹显得格外的孤立,可是朱熹却依然我行我素。虽然,唐仲友为了掩盖贪污事实,将一些账册藏匿或销毁了。但是,朱熹还是查到了部分账册,掌握了确凿证据。根据获得的新证据,朱熹继续给朝廷上了第四道弹劾书。以大量新的事实进一步揭露唐仲友的各种罪行。


朱熹对唐仲友的弹劾震动了朝廷上下,舆论哗然,对唐仲友越来越不利了。朱熹弹劾唐仲友的罪状证据确凿,如果严格执法,唐仲友必死无疑。王淮觉得终究纸里包不住火,他压下朱熹第二、三、四道弹劾书,把只有几百个字的第一道弹劾书和唐仲友自己的一封自辩状,一起呈给皇帝赵眘看,并且对皇帝解释说,朱熹与唐仲友二人之间,纯粹是学术观点不同,是“秀才争闲气”(周密:《齐东野语》卷十八)。也就是文人相轻的意思。皇帝就没有把朱熹的弹劾书当回事,因此唐仲友逃脱了惩罚,免于一死。


同时,王淮暗中放出消息说,要另派浙西提刑来专门处理唐仲友一案,催促朱熹离开台州。实际上是宣布朱熹此时已经无权再过问唐仲友一案了。唐仲友从王淮那里得到了内部消息之后,立刻派心腹闯进台州司理院,也就是台州地方司法部门大打出手,向朱熹示威。


面对王淮的公然袒护和唐仲友的嚣张气焰,朱熹根本不放在眼里,继续给朝廷上了第五道奏书,弹劾的对象瞄准了以宰相为代表的朝廷中的王淮党,以及台州地方唐仲友的个人势力。朱熹弹劾他们上下串通,内外勾结,沆瀣一气。并且提出将唐仲友“早赐罢黜,付之典狱,根勘行遣,以谢台州之民”。(朱熹:《晦庵集》卷十九)意思是,建议皇帝早点下旨罢免唐仲友,将他交付司法部门处置,将唐仲友的死党彻底铲除,好给台州人民一个交待。朱熹这样做,显然要与朝廷内外的王淮党斗争到底了。


面对朱熹的第五次弹劾,王淮下令免了朱熹浙东提举一职,同时也免了唐仲友江西提刑一职,然后又任命朱熹为江西提刑。王淮这一着够狠,可以说是“釜底抽薪”啊。为什么这样说呢?因为,王淮此举,一方面让人觉得,朱熹是在与唐仲友争江西提刑一职;另一方面,由此彻底斩断了朱熹与台州案子的关系。为了避免朱熹继续揪着唐仲友不放,王淮以朱熹赈灾劳苦功高为由,将朱熹官升二级,并且任命朱熹负责徽猷阁工作,这是专门管理皇帝著作的官职,荣誉高而又清闲,一般老臣求之不得。


王淮以为,如此表彰奖励朱熹,朱熹一定会见好就收,不再对唐仲友紧追不放了。可是,王淮低估了朱熹惩治贪官的决心。朱熹不仅立刻上了一道辞职信,而且第六次给朝廷上书,弹劾唐仲友,集中揭露唐仲友的贪污偷盗和制造假钞票等两大罪行。然而,唐仲友的罪恶再大,皇帝赵眘和宰相王淮都保定他了,因此这第六次弹劾书不过是一纸空文,朱熹只能用辞官回乡表示最后的抗议。可这正是王淮之流求之不得的。



——摘自傅小凡讲《走近朱子·弹劾贪官》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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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至正二十六年,儒学副提举杨彝撰上虞《泳泽书院碑记》曰:


“圣人之道,自孟子殁而失其传,至濂洛诸儒,始倡明之。然不再传,而异说并兴,学士大夫反从而惑焉。新安朱先生(熹)起而麾之,绍隆道统,折衷群言以觉后学,至今赖之。矧昔所按历之地,功德在人,则祠以祀之,宜也。


先生以宋淳熙辛丑1181秋八月,拜提举浙东常平之命。其冬十二月,视事于西兴,时浙东大饥,绍兴为甚。先生举行荒政,条奏纤悉,其卹民之意至矣。上虞,绍兴属邑,则具所与被者。邑人李庄简公之甥(婿)直显谟阁潘公畤,当时贤者,与先生相知深,二子友端、友恭皆及门受学。而其问答之详,造诣之密,见诸文集可考。邑人得于私淑,渊源有自来矣。


先生功德,彰彰在人耳目,而祠未有能兴者,岂非阙欤!今荣禄大夫、知江浙行枢密院事方公(国珍)始建书院,而立先生之祠,意盖有在也。”


淳熙八年(1181年)七月,朱熹被荐举为浙东提举茶盐公事,十二月到任,至次年九月罢官。


朱熹受命来浙东赈灾,而绍兴是浙东受灾的重灾区,上虞属于绍兴的属县,因此朱熹亲临上虞,深入了解灾情,亲自布置救灾方案。在此期间,因为朱熹与李光之婿潘畤是道义之交,而潘畤的二子潘友端、潘友恭又都是朱熹学生。潘畤家在上虞五夫,五夫造有月林堂。朱熹在救灾期间,抽出时间光临月林堂,并当面指导了二位学生。


此事成为上虞文化界的一段佳话。


所以到了元朝末年,西溪湖百姓要为方国珍造生祠时,方国珍仍认为不如纪念朱熹有意思!因为文化的生命力比一时的经济改革更长久,更有作用力。因此就在金罍山造了泳泽书院,修造了朱熹的祠院。


泳泽书院的修造,并不是朱熹在西溪湖讲学,而是朱熹在五夫月林堂讲学。只不过在方国珍顺应百姓的要求时,把自己的生祠改成了朱熹的祠院和书院。


杨彝在碑记中说,潘友端、潘友恭成为朱熹的学生,有书信往来,有互相问辩,都是文集记载可以考证的。而说朱熹在西溪湖讲学,收了什么学生?都说不出姓名,这不能作为信史,当不得真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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