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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子可是复古者(四)
上回说到,“好古”不是“复古”,“温故(古)”是为了更好地“知新”。历史上的成败兴废,人事上的功过得失,都能给后人以借鉴,免使后人重蹈覆辙。
现在再来观赏《论语》的剧本,里面的人物进退有序,互相关联,有一条无形的线索贯串其中。
孔子说:“温故而知新”,这句话出自第二篇《为政》,《为政》的第一句话是:
“子曰:为政以德,譬如北辰,居其所而众星共之。”
白话大意:为政以德,就好象北极星,安居其所,而众星都围绕着转动。
“孔子提出来,为政最重要的是‘德’。说到这里,我们要注意,春秋战国时代,‘道德’两个字,是很少连起来用的,那个时候,道是道,德是德;魏晋南北朝以后,到唐宋之间,才把这两个字连起来,变成一个名词为‘道德’;到现在年轻人一提出道德,都当成讨厌的名词。这是文化思想的演变。”(《论语别裁》)
“德”,是“得”的意思,就是:好的行为,得到好的成果和作用。
那么,如何是好的行为呢?接下去就展开了生动的演绎。
“子曰:诗三百,一言以蔽之,曰:思无邪。”
诗是教育的第一步,孔子说:“兴于诗,立于礼,成于乐。”通过诗的教育,可以使人变得温柔敦厚。而对于诗的选择,则有一个原则,就是“思无邪”,就是使人不入于邪思,培养人的美好情操。象现在的电视、电影、网络,许多都违反了“思无邪”这个原则,诱人进入邪思,引人走向堕落,对社会十分有害,这些都应该纠正过来。
所以,诗教的“思无邪”是一得,下面接下去:
“子曰:道之以政,齐之以刑,民免而无耻。道之以德,齐之以礼,有耻且格。”
白话大意:用法律作为指导,用刑罚作为制裁,百姓只知逃避法律,而不知道可耻。用德行作了引导,用礼节作为调和,百姓不但知耻,而且能自觉遵守。
“民免而无耻”,范跑跑是现在最好的例子。他认为并没有违反教育法,所以觉得不可耻。
所以,礼教的“有耻且格”,又是一得。
接下去,孔子就以自己作比方了:
“子曰: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踰矩。”
孔子以自己为例,从十五岁而立志于学说起,到了三十岁,便能确立自己的人生观,而不随为外界的环境所改变。到了四十岁,学问更进步,认识更请楚,从前的疑惑不断打破、不断解决。到了五十岁,知道天地运行的规律,了解了社会发展的趋势,明白了天下治乱的规律,便民然而自得。到了六十岁,则智慧而具宽容,是非不入于耳,虽入耳,犹不为所动,不觉其逆。到了七十岁,则修养境界之高,犹如与天地合一,能从心所欲,而不踰越范围。就象北斗自然绕北辰而动,也不用法律来规范,也不用刑罚来制裁。如果天下百姓都能以这样自励的修养来规范自己,那么,就好象天上所有的星星都围绕着北辰转动,天地间自然就呈现出太平景象。
下面,接下去的“德”还很多,比如上回提到的“温故而知新”,也属于为政之德。
如果为政不能兼顾“学”与“思”,则会走向极端。
“子曰:学而不思则罔,思而不学则殆。”
“子曰:攻乎异端,斯害也已!”
就会成为为政之失,而不是为政之德。
然后,这里又出现一个问题,这一些粗看好象是“为人”,怎么就成了“为政”了呢?
其实,为人就是为政,为政并不一定要做官,在家也是为政,当好一家之长也是为政。
“或谓孔子曰:子奚不为政?子曰:书云:孝乎惟孝,友于兄弟,施于有政。是亦为政,奚其为为政?”
白话大意:有人对孔子说:你经常教别人如何为政,你怎么不去为政?孔子说:书云:孝啊惟孝,对父母孝敬,对兄弟友爱,这一些行为发挥开去,就是为政,并不一定要出去当官,才算是为政啊!?
由此,我们可以知道,“德”对社会安定的巨大作用,是刑罚所不能及的。况且,刑法也是掌握在人手里的,如果执法的人没有“德”,刑法也会被歪曲。当然,并不是要废法,而是指更要重德。
由此,我们也可以知道,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是一贯的,修身则是根本。“身不修则家不齐,家不齐则国不治。”
《论语》中的故事情节,实在是太丰富了,我一时也说不完。本想写一篇议古,不想仅涉及到一个“德”字,展开来就写了这么多。好在这些都是古事,与今关系也很大,可以为大家提供一点参考价值。今天就此罢手。
2008-06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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