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夫河 网络图
唐余球《五大夫新桥记》
唐会昌三年(843)《五大夫新桥记》石刻,全称《五大夫内二所新桥记》,刻在一座玲珑的六面佛塔上。小型佛塔,又称“经幢”。由匡庐(江西庐山)布衣儒生余球(自称“山野人”)创作,汝南(今河南驻马店)周援书写,清河(今河北邢台)张太安刻字,讲述五大夫新桥建造缘由,放置在五大夫新桥南岸,宣传纪念这一桩公益事件。
这是一份珍贵的上虞古代史料,历经千年,失而复得,非同寻常。
据宋《嘉泰会稽志》记载:“五大夫市《新桥记》,余球述,周授(援)行书。会昌三年,月属无射,二十有九日建。石不存。”
《嘉泰会稽志》记载
《嘉泰会稽志》共二十卷,嘉泰元年(1201)成书。施宿等撰,陆游父子尝参与修订,陆游并为之序。陆游交游广泛,数次经游于上虞、鄞县、明州(宁波)之间。如其《游鄞》诗云:
“晚雨初收复作晴,买舟访旧海边城。
高帆斜挂夕阳色,急橹不闻人语声。
掠水翻翻沙鹭过,供厨片片雪鳞明。
山川不与人俱老,更几年来了此生。”
陆游从山阴到鄞县,坐船经浙东运河,就要经过五夫河大夫桥,惜其未见大夫桥畔的经幢石刻。
宋宝庆元年(1225),进士张淏为修撰《会稽续志》,特地到五夫采访,见到余球记“刻于市中一石塔之下”,因字迹剥落,不识全文。因此《宝庆会稽续志》知有此记,而不载其文。
据《越中金石志》记载:“宋张淏《云溪杂记》,曾据此刻辨五夫非秦封松处。曰:上虞有村市,曰五夫。故老云:‘有焦氏墓于此,后五子皆位至大夫,因而得名。’绍兴间,王十朋作《会稽风俗赋》,有‘枫挺千丈,松封五夫’之句。疏于下云:‘上虞有地名五夫,始皇封松为五大夫之处。’余尝见道旁古石塔,有刻字尚可读,乃会昌三年余球(元悮作‘泳’)所记。乃知五夫之名,实由焦氏,惜乎十朋不见云云。
观此,益知金石之为功,非浅鲜矣!”
“元悮作‘泳’”,是指宋代张淏在五夫看到唐塔石刻时,三百多年过去,风吹雨打,字迹残缺,“球”字模糊,误识成“泳”字。
《越中金石记》十卷,乃山阴杜春生编录,道光十年詹波馆刊。杜春生所指“宋张淏《云溪杂记》”,应为“《云谷杂记》”。
对于唐刻《五大夫新桥记》的获得,杜春生显然十分兴奋,他感慨说:“孔延之《会稽掇英集诗文》,多由搜岩剔薮而得,亦复见遗(此刻)。若金石家,更从无著录者。余得是刻,惜其间有残缺。沈君复灿藏有正统《上虞县志》,邑人郭南修,具载全文。因得补录完善,为之愉快。”
而据光绪《上虞县志校续》记载:“记中缺文据《五夫志》补”。《五夫志》,全称《五大夫里志》,清乾隆间五夫潘思汉编纂。
下据《上虞县志校续》录全文,加以标点。红字为原补文字,尝有少数空格缺文,我思以蓝字暂补。
五大夫新桥记 会昌三年
五大夫 内二所
新桥记 匡庐山野人余球述 汝南周援书
(夫)山岳降灵,非大圣无(由)开化。适化所有,非释教无以导心。于是会稽东不远七十里,有大泽,曰虞江。江之东南廿里,有草市,粤(曰)五大夫,在(凤)山南。面山则连环朝仰,如君臣相挹有序,冠冕(维)异,人莫能测。本因焦氏(立茔)于此,孝感上圣,而为名焉。故其地也,聚天下之民,鬻天下之货。
市之南岗,则德兴村,大云寺,置庄于兹。市之北,新江路,路通于市。则黄山河,古人以彴(zhuó,独木桥)之,将接行旅,为不滞之由。缘不壮不丽,危而且险。或游童牧竖,登陟于此,多悮(wù,误)斯坠,堕以父母(兄)弟。□(咤)噫相仆,为民所病。
时大云寺僧常雅,公本吴郡富春孙氏,因宦(徙)居金华焉。上人少小聪慧,知释教之可归,丱(guàn,儿童束发如两角)岁从缁。心若冰镜,戒全鹅珠。穷阿难之妙音,洞迦叶之微旨。既见我(皇帝)乾元启运,布(德维)新。遂乃发心慕(募)缘,造兹桥二所。其桥上临星斗,下跨洪流。兹万世之妙因,旌千秋之胜善。
时有前溧水尉彭城刘公□皋发心,造斯胜幢。共议□(卓立)南岸,用彰永福。□□□□□太子,岳牧县宰,父□(执)(师)僧,十室长幼,资其(冥福),使亿劫著善。为行(旅揭)厉逃炎,送饯赏玩,(怡神)者哉。
时廉使李公,仁风远扇,卧牧百城。邑大夫王公,术过烹鲜,轸稽琴于棠树。丞公、簿、尉诸公,有仇香之异能,同梅真(之惠)化。并州县职吏,及市内尊幼,四村檀越。(并八龙兄弟,三虎子孙。共植胜因,同崇广福。会昌三年,岁在渊献,月属无射,二十有)九(日)建,(清河)张太安刻字。
□(盖)(唐会昌三)年建此幢,至五年八月,奉勅毁寺,其幢随例(亦毁)。至大中即位元年,佛法(重兴)。至四年庚午岁秋七月九(日,前宣)州溧水尉刘皋与当阛阓(huán huì,街市,民间)信士等,同慕(募)缘而再建。立于□(大)夫桥南□(岸),丹艧(huò,船)周圆。伏虑代□□□(远世异),后人不晓。遂剋金石,聊□□□(述所由)。廉使李,令常,□□,主簿罗,尉李、郑,□□将郑,勾当陈继宗、冯招。
光绪《上虞县志校续》记载
《越中金石记》:“案,刻高九寸,广一尺,六面行书,面十一行,行九字。跋正书,十一行,行十二字。在五夫,刻于幢下截。‘周援’,《嘉泰志》作‘周授’,误。”
又云:“《记》中‘曰’作‘粤’,‘募’作‘慕’,‘刻’作‘剋’,皆以音同通用。‘聚天下之民’,‘民’字作正书,故缺末笔。‘为民所病’,‘民’字作行书,故不缺。其称廉使李者,以唐太守题名记证之,记撰于会昌三年,廉使乃李师稷。后记在大中四年,廉使乃李褒也。‘草市’之称,亦见元微之《长庆集》,自注云:‘平水,镜湖傍。草市名,盖唐人呼四乡之市为草市云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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