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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明史》纂修的“东林”争论及调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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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3-11 08:32:1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《明史》纂修的“东林”争论及调和

作者:傅范维 来源:《理论与史学》第2辑

前 言


  晚明“东林”一词,兼具学术、政治之意涵,今日明清史学界惯以“东林学派”、“东林党”指称不同面向的东林,多数研究者的视野也放在学术思想、政治文化层面上,较少从历史书写及史学史的角度切入。本文旨在考察清朝纂修《明史》过程中,东林图像之建构历程,及其观念生成、变化的历史因素,藉此梳理晚明以来流传的东林概念与《明史》纂修之关系。

  自明万历三十四年(1606)顾宪成(1550-1612)兴办东林书院以来,就有东林是否为“朋党”的争论,此后面对明亡清兴的变局,清初社会形成一股“明亡追究”热潮,而东林与“明亡”之关系,自然成为众人议论焦点。尤以夏允彝(1596‑1645)及黄宗羲(1610‑1695)为正、反意见的代表,这两种针锋相对的解释立场,曾引起康熙初年明史馆内部的争执,此后虽在《修史条议》裁示之下,采用推崇东林之笔法,然而雍正元年(1723)王鸿绪(1645‑1723)进呈的《明史稿》中,则对于一昧偏向东林的论调,重新提出不同的观点。

  清朝纂修《明史》共历时九十五年,此一漫长的修史过程中,因时空环境及政治氛围的变化,影响各时期《明史》稿本所采之编纂体例与史料取舍。尤其清前期君主喜用「明史」针砭时政,相关的“谕旨”、“圣断”也影响《明史》编纂方针,即官方论调须迎合君主的旨意,重新改写“东林”之历史评价。

  王泛森就曾指出,深入研究一个时代之历史面貌,须就当时的“主调”形成之际开始研究,探讨那些曾经与“主调”并存的思想、论述及观念,梳理被主流论述一层又一层复写、隐藏及边缘化的“低音”。本文即从明清易代之际的“东林论述”开始,回到当时的历史脉络中,重新梳理这些曾经相互竞争的观点,厘清各个阶段、脉络之间的复杂关系。

  明清之际史家笔下的“东林论述”

  明崇祯十七年(1644)三月,李自成攻陷北京,明思宗(1611-1644,在位1627‑1644)自缢。同年四月清兵入关,十月清世祖(1638‑1661,在位1643‑1661)至北京即皇帝位。对于亲身经历“甲申之变”及明清政权转移之汉人知识阶层而言,无疑是一场“乾坤翻覆”之变局。当时部分学者抱持着“为故国存信史”之理念,竭尽心力于著述上,并藉此探究明朝衰亡原因。如夏允彝(1596‑1645)即在南明弘光政权(1645)覆灭不久,编写《幸存录》检讨明亡之因,认为万历以来的党争危害最深,谴责东林及其政敌都须负起亡国责任。其言如下:

  平心而论,东林中亦多败类,攻东林者亦间有清操独立之人,然其领袖之人,殆天渊也。东林之持论高,而于筹虏制寇,卒为实着。攻东林者自谓孤立任怨,然未尝为朝廷振一法纪,徒以忮胜耳,此特可谓之聚怨哉。无济国事,殆同之矣……但后之论者,为贤为邪有难提者,余亦以前辈所谬爱,欲推而入之清流祸中,然余不以此少怀偏急,平言其实,庶鬼神之可质也夫。

  夏允彝认为朋党问题导致明朝走向衰败,因此“东林”、“攻东林者”皆有不可推卸的罪责。夏氏指出“东林”亦多“小人”,“攻东林者”间有“君子”,所以考察明季党争问题,不可仅以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而论。他感叹面对明末内忧外患的危急情势,“东林”完全提不出解决方法,仅流于门户成见的意气之争。夏允彝深知后人仍会用“君子”及“小人”观念,继续替东林辩护一切,但即便如此,自己也要说出“东林”误国的事实。

  夏允彝这一部探讨明朝覆灭原因的著作问世后,引起知识阶层广泛回响,明清之际流传的史籍中,就有不少著作征引夏允彝的党争观点,批评东林也是亡国祸首。即如计六奇(1622-?)编写的《明季北略》中,《五朝大事总论》就全文照录《幸存录》之《国运盛衰》、《门户大略》、《门户杂志》、《流寇大略》。由此推之,计氏认同夏允彝对于东林为朋党的看法,所以《明季北略》抄写《幸存录》全文,作为全书的总结。

  李清(1602-1683)《三垣笔记‧自序》,提及该书撰写以自己任官期间的耳闻目睹及朝章典故为主,至于晚明史事之历史评价,则参照夏允彝《幸存录》之评价论点,其文云:

  予初读蔡孝来《尚论录》,或曰:“此君子之言也。”然予不尽是其言,其言之非,间有之,间有非,则偏。继读吴纯所《吾征录》,或曰:“此小人之言也。”然予不尽非其言,其言之是,间有之,间有是,则愈偏。独夏彝仲《幸存录》出,乃得是非正,则以存公又存平,斯贵乎存耳。若予作是记,与是录相先后,时殊事殊,而惟无偏无党以立言则不殊,苟彝仲见此,无乃首颔是记亦如予首颔是录,而又以存我心之同然为幸也。

  李清指出明清之际撰写的晚明历史著作中,惟有夏允彝毫无门户成见,客观评价晚明历史。他相信倘若夏允彝看见自己的著作,也会欣慰两人见解一致。

  相较夏允彝非议东林之立场,黄宗羲(1610-1695)就是为东林辩护的代表。黄氏身为东林后人,他难以接受夏允彝将亡国责任推给东林,刻意漠视东林所坚持的道德理想。是故,黄宗羲就针对《幸存录》一书,刻意编写一部《汰存录》,藉此反驳夏允彝的种种指责。他先质疑夏允彝写书别有用心,其文云:

  余见近人议论,多有是非倒置者。推原其故,大略本于夏彝仲允彝《幸存录》。彝仲死难,人亦遂从而信之。岂知其师齐人张延登?延登者,攻东林者也。以延登之是非为是非,其倒置宜矣。独怪彝仲人品将存千秋,并存此《录》,则其为玷也大矣!谓之“不幸存录”可也。晚进不知本末,迷于向背;余故稍摘其一二辨之,所以爱彝仲耳。

  黄宗羲认为明清之际史籍纷纷转载《幸存录》之论述,乃因夏允彝以身殉国的忠节事迹所致。然而他指出许多人不知夏允彝师从张延登(生卒年不详,明万历二十年壬辰科进士),张氏就是书中所谓“攻东林者”,所以夏允彝谴责东林为朋党之言论,也来自“攻东林者”的党派偏见。黄宗羲指出《幸存录》的存在,根本玷污了夏允彝的高尚人格,他是凭着爱护夏氏的心态撰写此书。黄宗羲通篇议论采用“君子”与“小人”区分“东林”及“攻东林者”,他指出崇祯皇帝之所以失国,在于“不用东林以致败”,反对夏允彝提出的东林误国之说。

  及至康熙十五年(1676)黄宗羲《明儒学案》编成,全书宗旨是以“阳明学派”为明代学术系谱之主轴,以此建构“心学”在儒学发展脉络的正统地位。然而《明儒学案》之《东林学案》小序,却异于别篇小序体例,未提及“东林学派”之学术源渊及理学宗旨,反而从明清易代之际东林评价的变化说起,其言如下:

  今天下之言东林者,以其党祸与国运终始,小人既资为口实,以为亡国由于东林,称之为两党,即有知之者,亦言东林非不为君子,然不无过激,且依附者之不纯为君子也,终是东汉党锢中人物。嗟乎!此寱语也。

  东林讲学者,不过数人耳,其为讲院,亦不过一郡之内耳。昔绪山、二溪,鼓动流俗,江、浙南畿,所在设教,可谓之标榜矣。东林无是也。京师首善之会,主之为南皋、少墟,于东林无与。乃言国本者谓之东林,争科场者谓之东林,攻逆奄者谓之东林,以至言夺情奸相讨贼,凡一议之正,一人之不随流俗者,无不谓之东林,若似乎东林标榜,遍于域中,延于数世,东林何不幸而有是也?东林何幸而有是也?然则东林岂真有名目哉?亦小人者加之名目而已矣。

  黄宗羲指出清初东林历史形象转变,肇始于明清之际“小人”污蔑东林为晚明党争参与者,最终导致明朝的衰亡。他在《东林学案》小序中,仍延续《汰存录》的观点,并以“既有知之者”影射夏允彝既熟知东林的政治理想,却依旧附和“小人”论点。此处黄宗羲完全否定“东林党”的存在,解释东林仅是东南一隅的书院,既无阳明后学之自我标榜,亦非“首善书院”之议论时政。文中提及“言国本”、“争科场”、“攻逆阉”等政治事件,只因参与者之道德理想趋近东林,因此社会舆论归诸“东林人士”,但绝非东林主动挑起党争。尤其天启朝魏忠贤及其依附者主导之下的“东林党狱”,更混淆东林之道德形象,加深知识阶层对于东林即朋党之成见。是故,黄氏编写的《东林学案》中,人物选取的范围,仅以曾在“东林书院”讲学者为主,重新诠释东林概念的指涉对象,藉此驳斥东林为朋党之指控。

  清初流传的晚明史着中,部分作者本身就是门户中人,故当撰写至晚明政治事件之是非对错,叙事观点就深具党派成见,出现交相攻讦、指责对方的情况。其次,清初史家探讨“明亡之因”也是一种争夺历史话语权的工具,试图从他们的笔下重构的历史,灌注个人的政治观念与身分认同。清初社会舆论对于东林态度的变化,下举三则康熙朝前、后期刊印的史籍为例说明。

  其一、张岱(1597-1679)于崇祯元年(1628)开始撰写《石匮书》,叙述洪武朝至天启朝之“本朝国史”。此后经历“甲申国难”与南明政权相继瓦解,他又继续补纂崇祯朝及南明史事。康熙初年《石匮书后集》写毕,其稿就流传于友人之间,但部分内容曾招致批评。对此,他在写给友人的信函中,表明自己仍坚持谴责东林的态度,其文云:

  而中有大老,言此书虽确,恨不拥戴东林,恐不合时宜……夫东林自顾泾阳讲学以来,以此名目,祸我国家者八九十年。以其党升沉,用占世数兴败。其党盛,则为终南之快捷方式;其党败,则为元佑之党碑。风波水火,龙战于野,其血玄黄。朋党之祸,与国家相为始终。……今乃当东林败国亡家之后,流毒昭然,犹欲使作史者曲笔拗笔,乃欲拥戴东林,此某所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也。

  张岱痛惜东林贻害无穷,即便改朝换代已久,支持者仍漠视东林误国的事实,甚至劝说他改写非议东林的言论。是故,他在信中使用“门户”、“朋党”指称东林,认为自顾宪成等人讲学“东林书院”,就是晚明党争的开端,其文言:

  顾端文,真道学也,后之附端文者,则真门户,非道学也。……然端文之弟子更多伪人,此又以真门户而窃道学之名。于是攻真门户者,借道学为之抵当;攻假道学者,借东林为之掩饰。

  张氏虽然推崇顾宪成(1550-1612)为真儒者,但他厌恶后人藉由东林之名,进行伐异党同之事,最终酿成了亡国惨祸。

  其二、《理学宗传》完稿于康熙五年(1666),作者孙奇逢(1585-1675)在《顾文端》卷后跋语中,提及门人质疑明末党争始自东林诸人议论时政,而顾宪成就是书院创设者,为何他还推崇顾氏的学术成就,其文言:

  《宗传》一编已就绪,而及门士仍有疑泾阳者。曰:“子何疑?”曰:“疑其人。万历年之党局始自泾阳,国运已终,党祸犹未已也。今日嚷东林,明日嚷东林,东林之骨已枯矣,而在朝在野仍嚷东林,岂非作始之人贻谋之不善乎?”曰:“子谓:‘无偏无党,王道荡荡;无党无偏,王道平平’,尚可望于今之世哉?阴晦之时,孤阳一线,则东林实系绝续之关。乙丙死魏逆诸臣,甲申殉国难诸臣,属之东林乎?属之攻东林乎?”

  孙奇逢指出万历以来明朝政治腐败,仅见东林诸君子维系儒家纲常伦理,所以天启六年(1626)“东林党祸”及崇祯十七年“甲申之变”(1644)之殉国、死难者都是东林之人。从孙氏的回答来看,他认为相较涉入党争的质疑,顾宪成培养一批忠义气节之人更为重要。

  其三、康熙五十年(1711)陈鼎(1650-?)刊印《东林列传》,其在序文惋惜东林从“天下靡然从之”,至清初竟成亡国祸首,也无人愿意为其辩解,他说:

  前朝梁溪诸君子讲学东林,垂五十年,天下靡然从之,皆尚气节重名义……余惧史之失传也,乃囊笔奔走海内,舟车所通,足迹皆至,计二十余年……稿成欲上之史馆,携诣京师,寓崇文门,夜为偷儿胠去,仅存姓名录五卷,盖目录也……至于国亡之后,学者竟以东林为祸窟,缄口结舌不敢道焉。或有耆老齿及者后生小子,辄摇首顿足,其畏也。若洪水猛兽,决逸而来,逃死不暇。局势之变,乃至于此。

  陈鼎编写《东林列传》的意图,应与《明史》迟迟未告成有关,在不清楚官修正史对于东林之书写基调及历史评价,惟有抢先编写东林文本,期望重构晚明历史记忆中的东林图像。因此当全书编纂完成,就准备献呈给明史馆参用,惟其夜宿京师遭窃,稿本亦随之不见。综上所述,可知康熙朝后期的社会舆论,逐渐接受东林亦是明亡祸首的观点。

  武英殿本《明史》之「东林论述」及特殊安排

  入清以后,臣僚结党的问题,仍出现在顺治、康熙、雍正、乾隆四朝,当时人有满、汉之分,地有南、北之别,即满汉党、南北党的相互攻击与冲突。清朝前期君主为禁抑官员结党立派的风气,曾采用“以史御下”策略,编纂多部深具教化功能的史书,以约束臣民应谨守分际,及使其有所警惕。职是之故,明朝败亡原因,成为清朝皇帝借题发挥的对象,相关言论也影响官修《明史》之编写准则,抑或改写为代表官方意识形态的“论赞”。尤其清圣祖(1654‑1722,在位1661‑1722)曾诏谕明史馆每修若干卷史稿,即须“以次进呈”,以便随时览阅。次之,清顺治二年(1645)诏修《明史》,至乾隆四年(1739)书成刊印,历时九十五年。检阅不同编纂阶段的《明史》稿本,及参照皇帝言论、史官信札等文献,可发现史稿编写方向的转折及历程。

  康熙十八年(1679)朱彝尊入明史馆后,就曾写数封信给史馆监修总裁官徐元文(1634-1691)商讨修史凡例。信中提及史馆内部深具门户成见,然官修正史当就某人在朝为官之行事本末,作为是非褒贬的依据,而非固守明季的狭隘观念。他指出东林后裔文秉(1609‑1669)《先拨志始》记载万历朝“国本之争”,并未按照《明实录》记载,刻意删抹他的曾祖朱国祚(1559‑1624)反对先册立皇长子之奏疏,而其原因竟然是朱国祚非东林之人。朱彝尊藉此反对史馆继续以东林之是非为是非,其文云:

  国史者,公天下之书也,使有一毫私意,梗避其间,非信史矣。……作史者当就一人立朝行己之初终本末,定其是非,别其白黑;不可先存门户于胸中,而以同异分邪正贤不肖也……每见近时之论,其人而东林也,虽晚而从逆,必为之曲解。攻东林者,殉国之难,人所共知,终以为伪。执门户以论人,是非之不公,其弊有不可胜道者已……彝尊非不知是言出必有唾其面者,然而国史天下之至公,不得以一毫私意梗避其间者也。区区之诚,以南董望阁下,冀裁择焉。

  朱彝尊发现部分修史人员持论偏袒东林,担忧官修《明史》难成信史,故而敦请史馆总裁重视此事。然观其文中云:“必有唾其面者”,可推之当时明史馆内部较倾向东林的立场,因此朱氏担忧官修《明史》记载失实、持论偏颇,冀望史馆总裁权衡此中得失。

  馆臣施闰章(1619-1683)也曾提出修史意见,讨论编纂明末史事之难题,其中“定论”、“门户”两项涉及明季“三案”,其言如下:

  ……尤可异者,杨、左、崔、郑黑白较如,而三案旋定旋翻。知我罪我,志在春秋,此定论之难也。……明季门户清浊判然,事异往昔。然张汤以后,贤不入酷吏,寒暑笔端,古今同叹,此门户之难也。

  施闰章指出“三案”相关史籍数次修改,又涉及明末党争恩怨,因此不易形成历史定论。再者,他认为明季党争不同前代,因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泾渭分明,但评论成败功过,依旧众说纷纭、是非难断。由此推之,施闰章的言下之意就是“三案”尚未有定论,“门户之别”也非历史评论的惟一依据。

  张烈(1622-1685)写给明史馆总裁的修史意见中,曾提出“东林非君子”论点,引起史馆同仁一片哗然,史馆总裁甚至要求焚毁他的书信。

  康熙十九年(1680)明史馆监修总裁官徐元文(1634-1691)拟定《修史条议》六十一条[22],相关条目也响应朱、施二人的修史意见,规范“三案”之“移宫”、“红丸”编写立场,如下:

  李选侍未移宫之前,举朝震惊。诸君子目击其事,速请移宫,防变虑危,忠臣至计原未居以为功,何得指以为罪?乃竟以是案置诸君子于死地,孰是孰非,何烦置喙。傥执羣小之言,谓“为众正之过”,人心已灭,史笔岂宜。

  红丸之案,李可灼虽无行弒之心,亦当伏妄投之罪,稽诸故事,孝宗、世宗之崩,诸医皆系狱论死,彼岂有弒逆之谋,国典当然不可宥也。至崔文升之罪,实在可灼之上,乃置之不问,国典谓何?诸君子抗疏力争,自不可少,而乃翻以为罪。奚以服人,事有公评,毋徇邪说。

  《修史条议》之“移宫”、“红丸”解释立场,完全站在支持东林一方。由此推之,黄宗羲、夏允彝两种不同的历史论述,在明史馆内部互有支持者,最后监修总裁官徐元文决议采用黄宗羲《汰存录》之论点,约束馆臣无须再质疑东林的作为。然则,此一倾向东林之历史论述,并未受到康熙皇帝的认可。

  康熙三十一年(1692)清圣祖审阅明史馆进呈的史稿后,相当不悦地诏谕史馆编纂官员,指出明亡于党争,而非宦官之祸,他要求史馆重新编写明亡之因,其文曰:

  至于宦官危害,历代有之,明之王振、刘瑾、魏忠贤辈罪恶尤甚。崇祯时诛锄阉党,极为善政。但谓明之亡,亡于太监,则朕殊不以为然。明末朋党纷争,在廷诸臣置封疆社稷于度外,惟以门户胜负为念,不待智者,知其必亡。乃以国祚之颠覆,诿罪于太监,谓由中珰用事之故,乌得为笃论耶……作史之道,务在秉公持平,不应胶执私见,为一偏之论,今特与诸臣言之,宜共知此意。

  康熙皇帝指出明朝虽有宦官危害,但明末党争之祸害最深重,尤其朋党之人“置封疆社稷于度外,惟以门户胜负为念”,言下之意即臣僚结党立派,只是为了一己之私,并无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之分别,是以参与党争者皆有不可推卸的亡国罪责。同时,他也察觉明史馆编纂官员仍以东林之是非为是非,因此诏谕众人“不应胶执私见,为一偏之论”,表示已注意到史稿存有门户成见,要求《明史》编修务必“秉公持平”。由此可知,清圣祖亟欲掌控历史解释权,不愿旁落馆臣之手,必须按照他的「圣断」编修《明史》。

  康熙四十一年(1702),熊赐履(1635-1709)进呈416卷本《明史》,奏曰:

  然而异同互见,醇驳相参,详略轻重之间,是非褒贬之际,舛错不免,挂漏亦多。且义例尚费讲求,体制阙如未备,难言脱稿,何况成书?……是用扺遵成命,勉力编纂,翻阅旧章,悉心刊订,删芜补轶,黜膺祛浮。袭陋者必择焉加详,传疑者宁存而不论。传记惟求核实,予夺一秉虚公,殚竭微忱,冀酬简任。

  熊赐履指出徐元文负责编纂的史稿,存在义例、笔法、褒贬等问题,因此在他接手后,史馆重新参校相关旧稿,及整齐体例、删繁补缺等编写修订,也考证史稿记载人物的生平事迹,给予无私而公正的史论。然而康熙四十二年(1703),清圣祖诏谕大学士等人,仔细覆查熊赐履进呈的史稿,他指出史稿未详尽记载魏忠贤(1568‑1627)恶迹,未查明跟随明思宗(在位1627-1644)殉难者为谁。

  现存北京图书馆藏416卷《明史》抄本,即康熙四十一年(1702)熊赐履进呈本,至于416卷本《明史》,究竟哪些是万斯同(1638‑1702)审定或熊赐履删修,已难以分辨清楚,惟416卷本附有论赞,提供后人研究康熙朝史馆内部对于明季党争之论述。

  康熙四十八年(1709)明史馆总裁王鸿绪(1645-1723)因涉入储位之争,以原官解任回籍,列传史稿亦携归,继续修订增补。康熙五十三年(1714),呈献《明史列传》208卷,康熙皇帝诏谕交史馆收贮。翌年(1715)奉旨回京供职,王氏仍继续编修史馆旧稿,于雍正元年(1723)进呈《明史稿》310卷。

  然自清代以来,就不少人质疑王鸿绪是否攘窃、窜改万斯同(1638-1702)史稿,如魏源(1794‑1857)曾考订王鸿绪编修的《明史稿》,指出王稿之《王之寀列传》增写夏允彝对于明末党争的观点。魏源以此事为例证,认为万斯同师从黄宗羲,岂可违背师说,必是王鸿绪任意窜改万稿,扭曲原本立传之意。

  参照王鸿绪310卷本《明史稿》之《王之寀列传》,于“两党是非争胜,祸患相寻,迄明亡而后已”之后,附录夏允彝对于“梃击”、“移宫”之评论,指称“东林操论不失爱君,而太苛太激使人难受”;“攻东林者”初衷系调停纷争,然一切归罪东林则非。文末,有几行王鸿绪的解释文字,其云:“允彝本东林,而身殉国者也,其论平,故录附于篇”,可知王氏希望调和明季党争的历史论述,修正史馆旧稿完全倾向东林的解释立场。至于为何王氏用夏允彝的言论来代替史论,或许与其晚年卷入争储风波有关,此后虽是继续编写明史稿,但一律不写代表官方话语权的史论,以避免文字招祸,其曰:“今《明史列传》未经作论,体同《元史》,或增或否,惟识者裁量焉”,所谓的“惟识者裁量”,按照文字理解应是史馆总裁,但也隐含须经由皇帝裁断之意。然而,乾隆四年(1739)刊印的武英殿本《明史》也删削此一夏允彝的文字,或许雍正朝的政治氛围不适合此种朋党解释。

  清乾隆四年(1739)明史馆总裁张廷玉《上明史表》中,提及参照王鸿绪旧稿为编写底本,并且“聚官私之纪载,核新旧之见闻”。然而张廷玉等人其实未见熊赐履进呈的416卷本《明史稿》,所以武英殿本《明史》之“赞曰”并未沿袭416卷本的史论,乃是依据雍正时期政治氛围及社会舆论而写。正因如此,对于明季党争的评论,两者差异颇大。如《顾宪成列传》之史论,416卷本论曰:

  以诸臣之品行,不能不与门户相终始,而患难婴缠,则皆以讲学之故。夫学也者,君子所以致其道也,道不可离,而学可须臾废乎。……东林之受祸,更烈于洛闽诸君子也。窃谓有东林则必有魏党,有魏党则必有学禁,殆理势之应然,而又何以太息为哉,噫。

  编写馆臣认为万历间东林诸人聚徒讲学,不惟砥砺风节,虽是学派门户,却不得不然。况且天启朝“魏党”对于东林的迫害,远较宋代党祸惨烈,因而叹息东林诸人,又何须承担亡国罪责。故416卷本的解释立场明显偏向东林,是以“君子”、“小人”之论述框架,指称东林与“魏党”之争。结语反讽东林招致党祸,乃是注定的结局,后人也只能无奈叹息,藉此表达东林不畏祸的崇高理想。参照武英殿本《顾宪成列传》赞曰:

  成、弘以上,学术醇而士习正,其时讲学未盛也。正、嘉之际,王守仁聚徒于军旅之中,徐阶讲学于端揆之日,流风所被,倾动朝野。于是搢绅之士,遗佚之老,联讲会,立书院,相望于远近。而名高速谤,气盛招尤,物议横生,党祸继作,乃至众射之的,咸指东林。甘陵之部,洛、蜀之争,不烈于是矣。宪成诸人,清节姱修,为士林标准。虽未尝激扬标榜,列“君宗”、“顾”、“俊”之目,而负物望者引以为重,猎时誉者资以梯荣,附丽游扬,熏莸猥杂,岂讲学初心实然哉?语曰“为善无近名”,士君子亦可以知所处矣。

  殿本编修馆臣指出顾宪成等人虽品德高尚,但东林逐渐演变成朋党,而追随者亦有心怀不轨之人,这一切根本违背诸人讲学的初衷。殿本史论给予顾宪成等人之贬大于褒,其立场也是反对私人讲学。再看,万历朝引起政治上轩然大波的淮抚李三才,416卷本论曰:

  神宗以黩贷之私,溺信奸竖,以致豺狼遍野,生灵涂炭,而利欲迷锢,漠不动心。士大夫嵩目时艰,势如累卵,即欲不大声疾呼,解衣危论,岂可得乎。且夫纳约自牗,信而后谏,诸臣亦岂不闻焉。顾时方孔棘,迫于救焚,庶几幸邀一中,以解斯民倒悬之厄,即非常抵触,立贾捐糜,皆不暇计矣,鞠躬尽瘁,直哉如矢,诸臣其殆似之乎。

  编写馆臣指出明神宗(1563-1620,在位1572‑1620)横征暴敛、任用宦官等行为,使得百姓民不聊生,故士大夫莫不以救亡图存为要务。本卷类传收入劝谏神宗停止征收矿税诸人,推许他们一心解救百姓于水火。惟史论撰写之内容,仍围绕在李三才身上,意在替其行事作风开脱,解释为「迫于救焚」之故。对比殿本《明史》赞曰:

  朋党之成也,始于矜名,而成于恶异。名盛则附之者众。附者众,则不必皆贤而胥引之,乐其与己同也。名高则毁之者亦众。毁者不必不贤而怒而斥之,恶其与己异也。同异之见岐于中,而附者毁者争胜而不已,则党日众,而为祸炽矣。魏允贞、王国、余懋衡皆以卓荦闳伟之概,为众望所归。李三才英迈豪俊,倾动士大夫,皆负重名。当世党论之盛,数人者实为之魁,则好同恶异之心胜也。《易》曰:“涣其群,元吉。”知此者,其惟圣人乎。

  殿本馆臣则从“朋党”的本质说起,指涉李三才等人依附东林声誉,同时又是东林在朝政上的推手,故称:“数人者实为之魁”。最后归结于朝中朋党溃散,才有政治清明之世。

  据上述四则引文,可以清楚看见416卷本及武英殿本的史论差异,416卷本给予东林相关人物的评价较正面。然而,武英殿本则将东林视之为「门户」、「朋党」,因此即便推崇顾宪成等人之品德志节,但仍责难东林发展成朋党。要之,武英殿本虽刊印在乾隆四年,然而主要编纂工作是在雍正时期,因而理解殿本史论的形成及原因,必须参考雍正朝的政治局势。

  清世宗雍正皇帝(1678-1735,在位1722‑1735)继位后,就面临严峻的朋党问题,须铲除与他争储失败,却仍居心叵测的诸王,及整肃前朝遗留下来的朋党政治。职是之故,雍正元年(1723)四月,雍正皇帝首次干清门听政,就提及惩抑朋党乃是施政首要,他说:

  谕满汉文武大臣官员等,朋党最为恶习,明季各立门户,互相陷害,此风至今未息……此朋党之习,尔诸大臣有则痛改前非,无则永以为戒。

  雍正皇帝指出当前朋党的危害最深,如同明末朋党之争,所以他告谕在场满汉文武官员,若不痛改前非,必将严惩不逮。然而,及至雍正二年(1724)七月,清世宗重提御门听政之初,即曾面谕各大臣以朋党为戒,但至今朋党积习未除,所以雍正皇帝颁示《御制朋党论》,其意在对朝中朋党下达最后通牒,其文曰:

  乃有心怀二三,不能与君同好恶,以至于上下之情暌,而尊卑之分逆,则皆朋党之习为之害也。……自有此论,而小人之为朋者,皆得假同道之名,以济其同利之实。朕以为君子无朋,惟小人则有之。……《论语》谓:“君子不党。”在《易‧涣》之六四曰:“涣其群,元吉”。朱子谓:“上承九五,下无应与,为能散其朋党之象,大善而吉。”然则君子之必无朋党,而朋党之必贵解散,以求元吉。圣人之垂训,亦既明且切矣。

  清世祖认为指出朋党的危害,在于人臣不能与君主同好恶,因此驳斥宋代欧阳修《朋党论》之“小人无朋,惟君子则有之”,认为“君子之必无朋党,而朋党之必贵解散”,而雍正皇帝所谓朋党即“小人”论述,也彻底否定明清之际维护东林者的论述。既然如此,《明史》編纂官員自然按照《御制朋党论》的观点写出史论,即如《李三才列传・赞》的文字和立论,就非常相似《御制朋党论》。

  此外,清代编纂《明史》之《阉党列传》,系历来官修纪传体正史所无之传目,专载依附刘瑾、魏忠贤之官僚集团,反映清代官方对于臣僚结党之特殊安排。然而,416卷本《明史稿》、王鸿绪《明史稿》未见《阉党列传》,而焦芳、张彩、顾秉谦、魏广征、崔呈秀、田尔耕等人皆在〈奸臣列传〉,及至武英殿本《明史》才写入《阉党列传》中。则此一体例转折的关键人物即雍正元年(1723)入馆参修《明史》之汪由敦(1691‑1758),他曾应史馆总裁的要求草拟修史凡例,提及:

  旧藁有《奸臣传》,例仿《唐书》,亦楚人《梼杌》之义,但所谓奸臣必其包藏祸心,忮害良善,毒宗社而自立门户者,方足当之。焦芳所托者刘瑾,而崔呈秀则魏忠贤之腹心,许显纯、田尔耕其爪牙也。窃谓焦芳宜附《刘瑾传》,崔、许辈宜附《魏忠贤传》,以着同恶相济之实,且示夫失身阉竖,不得齿于须眉,似非深文,无容末减。

  汪由敦认为焦芳、崔呈秀等人依附刘瑾、魏忠贤等宦官,其罪责远胜于结党营私之“奸臣”,宜写入《宦官列传》中,以昭示他们勾结宦官之恶行恶状。嗣后,武英殿本《宦官列传》虽未列入上述诸人,但全部写入《阉党列传》中,彰显他们与宦官狼狈为奸的恶迹。参照殿本《阉党列传》小序,其文曰:

  迨神宗末年,讹言朋兴,群相敌仇,门户之争固结而不可解。凶竖乘其沸溃,盗弄太阿,黠桀渠憸,窜身妇寺。淫刑痡毒,快其恶正丑直之私。衣冠填于狴犴,善类殒于刀锯。迄乎恶贯满盈,亟伸宪典,刑书所丽,迹秽简编,而遗孽余烬,终以覆国。庄烈帝之定逆案也,以其事付大学士韩爌等,因慨然太息曰:“忠贤不过一人耳,外廷诸臣附之,遂至于此,其罪何可胜诛!”痛乎哉,患得患失之鄙夫,其流毒诚无所穷极也!今录自焦芳、张彩以下,迄天启朝,为《阉党列传》,用垂鉴诫。

  序文指出万历末年朝臣党争激烈,从而演变成宦官操弄权柄,无耻士人亦依附之,最终导致明朝覆灭。编写馆臣引述崇祯皇帝所云:“忠贤不过一人耳,外廷诸臣附之,遂至于此”,藉此说明编写《阉党列传》之寓意,即士人结党只为私利,以附和雍正皇帝《御制朋党论》之论述。

  小结

  明清易代之际,史家纷纷检讨“明亡”责任归属问题,如夏允彝、张岱及黄宗羲等人,对于晚明党争兴起原因与罪责问题,分别提出自己的解释。而这些争论也引起康熙朝明史馆编修官员的讨论,最后监修总裁官徐元文拟定《修史条议》六十一条,决议采用倾向东林立场的解释观点。正因如此,即便行事作风较具争议的李三才,416卷本之“论赞”仍以“迫于救焚”为其开脱。

  王鸿绪310卷本《明史稿》虽未附“论赞”,然而王鸿绪在《王之寀列传》增写一段夏允彝论评论“两党”之言论,即有意调和旧稿史论立场过于倾斜东林之问题。但王稿此一段落未见于武英殿本《明史》中,应与雍正初年清世宗严禁朋党,整顿吏治有关,他在《御制朋党论》曾指出朋党皆“小人”之观点,因此雍正朝编修馆臣删抹夏允彝的党争论述。

  相较416卷本与武英殿本之论赞笔法,清晰可见416卷本的诠释立场偏向东林,而武英殿本则编写自雍正皇帝之朋党论述,因此武英殿本严厉谴责臣僚结党,即如推崇顾宪成等人之品德高尚,但随即指责他们兴起明末党争的源头。再者,康熙、雍正朝编纂之明史稿:416卷本、310卷本、武英殿本,三者有前后承袭之关系,就晚明党争相关人物而言,虽有些许文稿修订,但未产生南辕北辙的两种历史叙事,主要差异是在代表官方话语权之“论赞”部分。此外,《阉党列传》系武英殿本《明史》创新的体例,彰显朝臣与宦官狼狈为奸的种种恶迹,惟其编写主旨仍是谴责朋党误国,而非仅是宦官擅权,藉此附和清朝君主的“朋党观念”。

  本文藉由讨论清初“东林论述”背后的写作原委、用意,分析官修《明史》诸稿本与武英殿本之叙事差异、史论改写,梳理官修典籍中的东林形象及其变化。希望透过本文研究,对于清初“东林论述”转折、分歧之变化,整理出一条较清晰的脉络,提供学界继续深入探索此一课题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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