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续修家谱旧序》之一
十、续修家谱旧序
古者有世族,然后有宗法。宗法之立也,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为小宗。使之合族而食,序以昭穆。冠婚则告,丧葬则赴。岁时燕飨,则相周旋。派别支分,承承继继。而其世系,自秩然而不紊,不待序而为谱也。
谱系之学,原于世本。自汉迄唐,历世皆有其书。魏行中正之法,官之簿状,与家之谱系,相为参互。而世族尤重,论者多以其门第官人,薄之。然当是时,故家巨室,往往数百年传系不绝,而子若孙,皆知得姓之所自,不可谓非谱之力焉。
五季之后,谱学遂亡。于是人各为生,靡所缀属,而世次以淆。远迩、亲疏之不分,长幼、尊卑之不辨,而欲其知孝弟、睦姻、任恤之谊,其可得乎!故夫家之有谱,即宗法之遗意所存。而尊祖、敬宗、收族之道,莫急于是也。
吾钟氏之先,伯州犁自晋奔楚,邑于钟离,子孙遂以为氏。其省文言“钟”者,犹“卢蒲”之为“卢”,“马服”之为“马”,“褐冠”之为“冠”也。宋时有车骑将军者,从江左迁于会稽。自宋以后,由会稽而转徙者,盖不可胜计。
谱之作,始于宋校正公。其后,代有修之者。最近,则国朝乾隆十三年,虞臣公所辑。然于今,又三十余年矣。炎尝虑其久而涣也,思属稿续其后。顾少随先君子宦游于秦,长复历抵闽粤间,今且作选人于京邸。不获春秋随祀家庙,即吾吴融之族人,有相识,有不相识者。则夫世次名号,何以悉其详乎,而况由会稽转徙者乎!
今族侄景颜、我则辈,重为诠次。寓书商确于炎,而并索一言为序,炎深乐其知尊祖、敬宗、收族之道焉。《杕杜》之诗曰:“岂无他人,不如我同父。”其次章曰:“岂无他人,不如我同姓。”盖一本之不可疏也,如是。
览是谱也,油然于水木之本源。毋以富轹贫,毋以贵胁贱。毋效为忮刻(褊狭刻薄)、浇漓之习,而视父兄子弟若途之人。则谱之修也,夫岂徒哉!
时
乾隆四十四年(1779)己亥孟冬
第二十七世孙奎炎榜名学礼谨识
《续修家谱旧序》之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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