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穆宗赐钟谷父母的二道诰书
明穆宗像
隆庆元年(1567),明朝第十二位皇帝明穆宗登基,特赐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钟谷父母诰命二道。
时钟谷父已亡故,封恩及于九泉。
“史称隽不疑(字曼倩,汉京兆尹,聪明善断)之母,以(子执法)多所平反为喜。而不疑奉其教,持法遂平。”
钟谷能持法公正,乃本于慈训,母德之教也。
育子而能成材,贡献于国家,都是父母培养的心血与功德啊!
敕诰原文整理如下:
隆庆元年三月初七日
皇帝敕曰:夫人臣之策勋,清时勤宣义问,将以膺王朝之宠,而藉为父母荣也。不褒大而显扬之,其何以示励乎。尔钟祥,乃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钟谷之父,少涉诗书,长修行谊。冥栖高蹈,以适厥身。顾深贻谷之谋,能切教忠之训。子既有立,尔亦并闻。釜养方来,溘焉先逝,良可悯也。兹特赠尔为承德郎、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。尚服恩纶,以慰幽窆(biǎn,墓穴)。
隆庆元年三月初七日
皇帝敕曰:史称隽不疑之母,以多所平反为喜。而不疑奉其教,持法遂平。然则母之教亦重矣,国家之所由录也。尔张氏,乃刑部湖广清吏司主事钟谷之母,妇顺夙章,母仪尤饬。勤诲小子,克成令人。弼我祥刑,本于慈训。宜庆恩之数锡,彰天道之宠绥。兹特封尔为太安人,既佩荣光,永绵寿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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