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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“堕民”的九种起源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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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6-1 10:11:46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先锋村内史路 压缩.jpg

崧厦先锋村内史路

崧厦先锋村的历史探索(二)

“堕民”的九种起源分析

古代农业社会,行业分类比较简单,大致就是“士、农、工、商”,称为“四民”。


“士”是读书人,文人,也就是现在所说的“知识分子”,是第一等,排在最前面。治国、理政,教育、计算、书写,都需要文化知识。


“农”,农民种田很辛苦,赚钱也不多,为什么排在第二?因为“民以食为天”,吃饭全靠农民。人生所需,“衣、食、住、行”,“衣、食”皆出自农业,棉为布衣,稻、麦为食。农业是国家的根基,是人民生活的保障。所以排在工、商之前。


古代也有服务业,但没有作细分。其实浙江沿海地区,都有一部分无产者从事服务行业。人生出生入死,接生、送葬,结婚、剃头、吹打等等,都需要有人服务,在崧厦,这些事情以前就是坊里人做的。


你说这些行业下贱嘛!其实也是很高贵,为人接生,接迎新生命,现在都归医院接生了,能说下贱嘛!


结婚,做伴娘,做司仪,敲锣打鼓,现在结婚生意都被各村的乐队、婚庆公司抢去了。以前是老嫚做伴娘,称“伴婆”,能说贱吗?


如果说老嫚下贱,哪大家喜庆的结婚,为什么要找老嫚来伴新娘?这不是矛盾嘛!


就算鸡毛兑糖,废品回收,也被发展成国家再生资源产业,全国供销系统集体经营,那不是说明“永和兑糖”,大有可为嘛!


所以职业无贵贱,劳动最光荣,坊里人的行业并不下贱。


那么,坊里为什么被称为“堕民村”?仔细研究,其实大都是对历史的误解,或者说故意给从事服务业的人加上“堕民”的原罪。


下面来看有研究者收集的九种堕民起源,认为大都是罪犯的后代,其实都缺少依据,只有一块《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铜碑》的记载,是历史真实事件。


一、据《越言释·惰贫》所云,越王勾践时,“简国中之寡妇淫泆者,则皆输山上,壮士忧愁者,令游山下,以适其意。此其所孕育皆出于野合,其势自不得与齐民齿,或者支流蔓延”,遂成堕民。


评论:《越言释》是清代茹三樵的作品,清代距春秋吴越争霸时久远,又无史书记载可凭,属于茹三樵的臆想杜撰。


二、秦末,项羽于楚汉争霸中兵败身死,余部誓不臣汉,刘邦抚之不降,杀之不忍,将其贬为堕民。


评论:楚汉争霸时,四面楚歌,楚军思乡,军心涣散,大部夜投汉军。最终项羽不肯过江东,乌江自刎,头赠马童,战争结束,天下归安。马童就是项羽部下,人心归汉。未见《史记》有刘邦贬楚军为堕民之说。


三、唐玄宗精通音律,酷爱弹唱、歌舞,不理朝政,沉湎声色。“安史之乱”后,宫廷乐师辈以乐而忘忧罪,遣为“堕乐”,遭贬斥,流落绍兴等地,以“度曲”度日,人称“度民”,贬称“堕民”。


评论:这是把绍兴堕民的音乐专长,联想到唐玄宗朝去了,属于后人编的绍兴民间传说,不是真实历史。


四、南宋初,金兵大举南侵,宋将焦光瓒率部不战而降。金兵既退,焦部为时人所不齿,被贬为堕民。明太祖朱元璋定户籍,编其为“丐”,住于里巷。


评论:焦光瓒,即焦赞,是北宋随范仲淹的抗辽英雄,南渡之前已去世(详待后述)。把北宋忠义英勇抹黑成对金兵不战而降的孬种,不知是何居心?


五、元灭宋后,将其罪俘遣送至浙江绍兴一带,贬为堕民。


评论:这一条与下一条类似,即是在元朝初年在绍兴一带才开始有“堕民”。但不是“罪俘”,是不降元朝的“忠臣”。


六、据《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铜碑》云:“元主登基,大臣张洪范出奏诏聘宋臣。有宋朝总制谢枋得,隐居温州,出辞本,不愿受职。本曰:‘贬我牛者,牛而应之。贬我犬者,犬而应之。贬我游堕民者,堕民应之。’元主见本,龙颜大怒,准贬堕民。”


评论:《洪武四年禁止再呼堕民铜碑》原立在绍兴,是专为绍兴“堕民”恢得名誉的皇帝“圣旨”。


谢枋得像.jpg

宋忠臣谢枋得

碑中所言“宋朝总制谢枋(bǐng)得”(1226-1289),字君直,号叠山,别号依斋,信州弋阳(今江西上饶弋阳县)人。聪明过人,文章奇绝。学通六经,淹贯百家。任宋六部侍郎,不仕蒙元,元主大怒,“准贬堕民”。有《叠山集》传世。


七、朱元璋灭元后,将蒙古贵族贬为堕民。


评论:这一条大概出自《浙江省情·绍兴县志资料第二辑》记载:“元亡时,宁波府城内,有蒙古兵千余人驻防,将被戮,此辈哀求免死,愿世代为汉人奴隶,不齿齐民,故曰‘堕民’。”


元朝末年,浙东宁波、余姚、上虞等被方国珍割据,苏州、杭州、绍兴被张士诚占领,朱元璋先张后方,次第剿抚,一统天下。方国珍据有宁波府时,已无什么蒙古兵,所以更谈不上贬为“堕民”。


《绍兴县志资料第二辑》是民国时为修《绍兴县志》采编而成,也属于绍兴流传的一种堕民来源,其实经不起推敲。


元朝“蒙古贵族”直接统治各地的人数并不多,中国地域辽阔,蒙古地偏人稀,所以借助“色目”统治中国。色目,就是眼珠有颜色的人种,不像中国人,是黑眼珠,他们是蓝眼珠。元朝时,色目人被称为“回回”,绍兴就有色目人的后代。


元朝色目人比汉人高一等,要么当官,要么经商,非富即贵。在元末色目人改名换姓,融于绍兴百姓之中,居于中上阶层,并没有堕为贫民。


八、明初,朱元璋战胜陈友谅、张士诚、方国珍等后,因其部属甚众,诛不胜诛,遂下令贬为堕民。


评论:朱元璋本来就是贫民出身,治国从严,抑压富豪,同情百姓。元朝末年,方国珍为抵抗朱元璋,还在丰惠造了上虞城。最后兵寡不敌,封库乘船远避,随后受明朱元璋招安,封爵居京城,老死。并无朱元璋把方国珍部属贬为‘堕民’之事。


况且在洪武四年《禁止再呼堕民铜碑》中,朱元璋说:“朕登基以来,只知一体良民,唯有江南宋室忠臣子孙,昔被元主贬为堕民,辱贱无地。”明确说全国百姓都是“一体良民”,还要为元朝对宋朝“忠臣子孙”贬为“堕民”平反。


由此可知,“堕民”的来源是宋朝“忠臣”,而不是宋朝的“罪人”。(详待后续)。


九、明永乐皇帝朱棣将其政敌贬为堕民。


评论:这一条也与上一条同类,无非是抹黑明太祖朱元璋、永乐皇帝残暴不仁的,与史实不符。


九种来源,众说纷纭,有研究者认为:根据堕民自述、史籍记载以及民俗学者考证,多以为堕民起源于南宋,即上述第四说。如明代徐渭与沈德符均认为:堕民“相传为宋罪俘之遗,自云宋将焦光瓒部属,因叛宋投金,故被斥。”明末清初顾炎武云:浙江绍兴府有一种人谓之惰民,世为贱业,不敢与齐民齿,其先是宋将焦光瓒部曲,以叛宋投金被斥。


明代徐渭,即徐文长,他是绍兴人,博学多才,应该看到过朱元璋立在绍兴的《禁止再呼堕民铜碑》。因此可以肯定,徐渭所说的“宋罪俘之遗”,即朱元璋所说的“宋忠臣子孙”。


而“自云宋将焦光瓒部属,因叛宋投金,故被斥。”则属于以讹传讹,而非史实了。因为朱元璋身为帝皇,通过调查,比堕民更了解事实真相。


那么,堕民为什么从“宋忠臣子孙”,被歪曲为“宋罪俘之遗”,据朱元璋铜碑记载,是绍兴“奸民”干的坏事。详情如何,且听下回分解?


(待续)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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