百沥江对面称山
沥海盐业史上的宋代功臣李知孝
李知孝是参政知事李光之孙,是潭头李氏始祖正一公的五世祖,是宋理宗朝的风云人物,是推动沥海盐业发展的功臣。
李知孝(1170-1237),字孝章,号南窗,又号约斋。在庆元二年(1196),李知孝在太学循理斋读书,复入存心斋学习。
北宋神宗熙宁新政,王安石主持变法,创立“太学生三舍法”。初等为外舍生,中等为内舍生,高等为上舍生,逐等升级。李知孝读书用功,成为上舍生。
嘉定四年(1211),李知孝考中进士,授迪功郎,庐州教授,兼江淮制置司干官。除江淮安抚使,迁知建宁府浦江县。升真州通判,迁诸司审计院。
宝庆元年(1225),除监察御史。宝庆三年(1227),升右谏议大夫,进封会稽郡开国男。
北宋前期,谏议大夫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-1085)改制,升谏议大夫为从四品,复专掌讽喻规谏。右谏议大夫隶中书省。中书省最高职位是中书舍人,行宰相职权。
李知孝在宋理宗朝,“掌谏议得失,侍从赞相。”担任向朝迁建言献策,协助宰相治理国家之职。 李知孝向宋理宗的谏言献策,在《宋史》中都有记载。
如李知孝向宋理宗建言:应严惩贪官,严肃法纪。对于贪赃之人,不能再带病任用。
“以右正言李知孝言,诏‘赃吏有实迹者,不测置狱,明正典刑。其永不得与亲民,及师儒差遣。’”
以右谏议大夫李知孝上书,宋理宗下诏:赃官贪吏有贪污事实的,不容置疑都要抓进牢房,明正典刑,依法惩处。这些赃官贪吏永远不得为官(亲民),及不得任受师儒差遣之职。
李知孝向宋理宗建言:对于有突出作为的公职人员,要破格提拔任用。
“诏:‘捕全火盗,不问初获,并减四年磨勘。其有亲获实绩,经监司、帅守保奏者,特与改秩。’从李知孝请也。”
诏书说:捕盗、救火保全百姓者,不问是否初任职,都减四年考察期。工作成绩突出优秀的,经监察部门、上级部门保奏的,特与改秩提升。
宋理宗初登皇位,李知孝恐皇上年轻放逸,就以周公戒成王的故事,规谏宋理宗:
“八月丁未朔,李知孝奏:‘《无逸》之书,周公戒成王,其辞确切,其义精深,上自天命之昭明,下及细民之勤苦。体念小人依倚之地,深察闾里怨诅之情。推用心逸勤之殊,验享国久近之应。其立言之大旨,最切于人主之身者,曰集大命、结人心、保寿龄而已。惟陛下留神。’从之。”
李知孝奉劝宋理宗,要体察民情,凝聚民心。推行的政策,要以人民为中心。
李知孝上虞驿亭人,邻近余姚。他关心余姚民生,曾向中央反映情况,制止了地方官员的错误行为。
“十月壬寅,李知孝奏:‘浙东仓司创余姚断塘盐灶,扰生聚,没良田,乞行废罢。’从之。”
浙东仓司为追求利税,在余姚掘断海塘,架设盐灶,扰乱民生,淹没良田。李知孝上奏宋理宗,下令立即纠正。
盐灶应设在塘外,断塘引潮,淹没良田,得不偿失。所以至今,“断塘”一词,仍为余姚民间骂人“无脑”的代名词。
李知孝在朝,职责所在,不避讥讽,敢于谏言。提升为工部尚书,转兵部尚书,兼理宗侍读。绍定六年(1233),加封开国伯,兼宝谟阁学士。
宰相史弥远死后,有人攻击李知孝是史弥远党羽。李知孝被贬出朝廷,出知宁国府,改提举洞霄宫。端平元年(1234),降授朝散大夫,婺州居住;又降授朝散郎,瑞州居住。
嘉熙元年(1237),叙复原官,有旨许自便。旋改婺州居住,未拜。是年病死于瑞州锦江馆。赠金紫光禄大夫、文昌侯。
李知孝配吕氏,东莱成公(吕祖谦)之妹,赠会稽郡夫人。敕葬姜山之西。
李知孝传世的两句诗云:“秋雨梧桐皇子宅,春风杨柳相公桥。”
贵为皇子之宅,如秋雨梧桐,十分冷清。当朝宰相桥上,如春风杨柳,非常风光。
这是李知孝对民间谚语:“富在深山有远亲,穷居闹里无人问。”作了更深刻、更诗意化的描述。无位皇子不如在位宰相,道破了朝廷中的人情世故。
元移宋鼎,脱脱作了《宋史》。家事国事,得失参半。孰是孰非,毁誉不一。历史任后人评说。
李知孝博学多识,学以致用。明经济,悉民生。如把沿海潮汐冲刷的盐咸沙地,发展成为取之不尽的遍地白银,便是一件值得一提的首功。
绍定元年(1228),宋理宗即位之初,国家盐税下降严重,影响到政府财政的稳定,开支捉襟见肘,宋理宗颇感为难。
李知孝深知上虞风物之盛,遂上奏说:曹娥江沿海是天然的盐场,便是取之不尽的财源。可罢上虞、余姚海涂地,创立盐灶,既可开源增收,又可平定盐价,一举两得。宋理宗当即准奏。
沥海三面江海,昼夜潮汐。鱼盐之利,得天独厚。在宋代国家政策推动下,开启了千年煮海为盐的历史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