沥海北门渔村的天后宫
妈祖像
沥海北门俗称的“娘娘庙”,正名“天后宫”,又称“天妃宫”,从“天妃”升级到“天后”,是因为妈祖娘娘历代不断做好事,功德积累之后的加封。
关于北门渔村的“天后宫”,《沥海所志稿》中就有记载:
《沥海所志稿》天后宫
原文如下:
“天后宫,在沥海所城北,雍正三年(1725)建。
《兴化府志》:天后林姓,世居莆之湄洲屿,五代闽王时,都巡检愿之第六女。太平兴国四年(979)三月二十三日始生,而地变紫,有祥光异香。
通悟秘法,预知休咎。乡民(告)以疾苦,辄愈。长能乘席渡海,乘云渡岛屿。
雍熙四年(987)二月十九日升化。后常衣朱衣,显圣海上。里人祠之,祷雨暘辄应。
《莆田县志》:元海运时,封天妃。明洪武间,封圣妃。永乐七年,复加封‘宏仁普济,护国庇民’。明著‘天妃’二条,天后生卒及前代封号特详。
现沥海所北门捕鱼人,供奉甚虔。”
沥海渔村
《沥海所志稿》的“天后宫”条,在新编《沥海镇志》时,全文作了录入。
可惜因录入时不慎,其中有两处错字。
一、妈祖是“雍熙四年二月十九日升化”,“雍熙”错打成了“雍正”。“雍熙”是宋朝,“雍正”在清朝。
二、“雨暘”,错打成了“雨职”。
还有在原文中加字,结果加错了。
如原文:“永乐七年,复加封‘宏仁普济,护国庇民’。”
《沥海镇志》在“宏仁普济,护国庇民”之后加了“天妃”二字,不太妥当。
《沥海镇志》原文为:“永乐七年复加封宏仁普济护国庇民天妃”。
(这一句话文字也太长,中间应该加几个标点为好。)
据《莆田县志》记载:“元海运时,封天妃。明洪武间,封圣妃。”
妈祖在元朝封为“天妃”,在明朝洪武年间,被朱元璋封为“圣妃”。“圣妃”比“天妃”高一级。
到明朝永乐年间,朱棣又加封“宏仁普济,护国庇民”八字。后面没有“天妃”两字,要加也应该加“圣妃”才对。
称“天妃”,等于是儿子朱棣放弃了父亲朱元樟“圣妃”的封号,又回到元朝的封号去了。这既是对父皇的不敬,又是对妈祖封号的降级。
造成这个错误的原因,是编者对《沥海志所稿》的原文理解有误,把后文“明著‘天妃’”的“明著”两字给砍掉了,把“天妃”两字接到了前文,因此造成封号上的混乱。
研究沥海的历史,《沥海镇志》是经常要拿来翻阅参考的,所以希望《沥海镇志》新版时能加以纠正。
据《万历绍兴府志》记载:“临山卫、观海卫、三江所、沥海所、三山所、龙山所,各置宫一,祀其神,以护海运。
在临山卫、观海卫、三江所、沥海所、三山所、龙山所都建有“天妃宫”,祭祀妈祖,请妈祖保护海上航行。
据《绍兴市志》:“洪武元年(1368),立军卫法,京师、郡县均立卫、所。以5600人为卫,1120人为千户所,112人为百户所。八年(1375),浙江设都指挥使司,绍兴府立绍兴卫、临山卫、观海卫(地属宁波而辖于绍兴府)。”
“观海卫,地属宁波而辖于绍兴府”,是因海防军事统一领导,便于协调行动,提高军事效率。
也由此想到,在《沥海镇志·建置》中记载:
“沥海分属会稽、上虞两县。洪武二十年(1387),征南大将军信国公汤和拆丰惠城墙之石,于此筑濒海石城。所城由会稽管辖西北二门,上虞管辖东南二门。”
《沥海镇志》说在明洪武年间,沥海“所城由会稽管辖西北二门,上虞管辖东南二门”,其实是不大可能的。
就算远在宁波的观海卫,也受绍兴府的统一领导,一个小小的沥海所,却要把四门一分为二,东、南两门归上虞管辖,显然不合逻辑,也不符合史实。
绍兴府所属的二卫四所,在明朝初年都建有“天妃宫”,而海沥北门的“天后宫”,则建于清雍正三年。
由此可见,沥海从明到清,曾经有两座妈祖庙,一座是官方的,一座是民间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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