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花地契立出典花地契人章椘卿缘由:晃一户中阄花地贰亩,坐落塔堪沟底第一节。四址:东至十五丁,南至赵姓户,西至五十弓,北至构通地,在十八丁内,四址分明。先年出典于岳会处,今因赔价赎回,现今公费乏用,情愿浼中出典于阮处。
面议典价:钱捌拾五千文足六串,其钱当日收用,自典之后,任凭钱主照契受业播种。
年限:面议玖年之后照契价赎回并照可。
再批:言明每年帮粮钱陆拾文并照可。
再批附:赎回涂销老契壹纸,计价钱廿五千文并照可。
光绪叁拾贰年十二月 日立出典花地契人 章椘卿(花押)
见中 章宝书(花押)
典地人 阮培仁、(花押)阮培元(花押)
亲笔无代 (花押)
另:今收此契约价钞一并俱完足 年月、中见同前(花押)
这是留在台门里有年代记录的最早的一份地契,为“白契”或“民契”或“草契”,没经官府验契、纳税、盖章,离“官契”(“红契”)的专门格式、行文还是有明显差别的。光绪32年,相当于1906年,距今已经有近117年的历史了。不知道这份地契为何留在家中?因涉及的人和地址似乎均与周围所知的人和环境毫不相干,或许是他处而来,或许就是当时的地名和人名,或许先人为帮人写契留存的样稿,或许有客求助主动送的稿,一概不知。
这份契约曾在版块上发表过,没能引发兴趣者的关注和评论,甚感遗憾,想到“中国国宝大会”里老百姓的每一件家珍总能得到行家人士一个满意的答案,而我发在论坛的目的就是能得到内行人士的帮助,以弥补自己的认识不足。
疑问:
1、为何叫“花地”,不叫“耕地”,难道只能种花吗?
2、为何一行文就出现“晃”字,是“地名代号”还是“公开透明”的意思?
3、“塔堪沟底”、“十五丁”、“十八丁”、“五十弓”、“构通地”到底是哪里的地方?
4、“帮粮钱”是否就是“生活费”的意思?
5、“钱捌拾五千文足六串”意思是否为价钱捌拾五千文整数,搞成六串来支付?
6、电脑编辑文字是否有误?
希望得到您的帮助,感谢您的参与!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