严时中像
严时中:一位被《松夏志》遗漏的明朝举人
严时中,字克正,号慎庵,明崧厦严巷头人。嘉靖四年(1525)乙酉科第四十五名举人。嘉靖二十年(1541),任江西赣州府雩都县县尹。嘉靖二十四年(1545),调授广东韶州府仁化县县尹。嘉靖三十二年(1553),升任福建建宁府通判。
通判,为州府长官,掌管粮运、家田、水利和诉讼等事项,并对州府长官有监察之责。官制始于宋朝,明朝为各府副职,位于知府、同知之下,是深入基层的政府官员。
严时中为官既清且廉,济世谋划,利于长远。离任时百姓遮道挽留,挥泪告别大邦伯。圣人说“为政以德”,严时中真实做到了。
后人称赞说:“载理剧邑,一判澥邦。民安盗戢,财阜物康。追踪召杜,系美龚黄。寸心不愧,千古流芳。”
光绪《上虞县志校续》
严时中在“嘉靖四年(1525)乙酉”中举,光绪《上虞县志校续》中有记载,不知何故?尝参考《崧镇严氏家乘》修志的编者,在民国《上虞松夏志》中,遗漏了这一位为官清廉的乡贤。
《松夏志》明嘉靖中举名录
在夏盖湖滨的严巷头村,在明朝考中进士的严震,考中举人的严时中,都是严巷头村崇尚耕读传家的结果,是乡村文化传承的自豪。
希望以后在修编《崧厦街道志》时,能够加以补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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